作者:罗竖一
生为人,其生命权本应都是一样的,但事实上一些弱势群体的命,在某些特定环境下,会被某些强势群体当作草芥。尽管某些强势群体可能说得比唱的还好听。譬如“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第一 生命至上。”
而今河南省有关方面却为国人交上了另类的答案。据2011年4月13日新华网报道,据郑州市煤炭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市辖区共有煤矿271家,2010年生产原煤5978万吨,从业人员近25万人。2010年,辖区内煤矿共发生事故13起,死亡55人,百万吨死亡率1.06。郑州市规定,凡是煤矿企业发生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由市政府组织验收。生产能力15万吨/年煤矿发生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吊销其所有证照,依法予以关闭,取消煤矿主要负责人在河南省内从事煤矿开采的资格。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郑州市政府还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了煤矿违规违法的具体情形,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对实名举报并经调查属实的,根据举报性质,给予举报人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就一定意义而言,由于某些煤矿安全意识不强,或者不愿为安全保障投入较多的资金和技术,结果无数矿工的命在主客观上成为草芥。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地要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然而待到落实时,不少地方却以“对策”应对“政策”,而最终依然不断地上演,甚至“催生”一幕幕矿难。更有甚者,发生矿难后,会立即采取封矿而人为地“杀害”矿工的方式。
2010年5月13日,《中国青年报》就报道了一起被瞒报5年的封矿之人间惨剧:“据了解,2004年12月17日,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范家寺村的红窑沟煤矿,因井下运输皮带起火引燃煤层,死亡人数不明。矿主李克伟在红窑沟矿难发生后,没有组织抢险,而是立即封住了井口,数月后才打开井口转移尸体。封住井口的同时,矿主必须对当地官员和媒体‘封口’,这是隐瞒矿难的潜规则。矿难发生时,申公元是大同市公安局长;王雁峰是大同市分管煤炭、安全的副市长。据称,李克伟为摆平瞒报之事,曾向王雁峰、申公元等大批官员进行利益输送。”
尽管这样的人间惨剧不是中国矿难的全部,然事实上也时有发生。
另外,尽管中国矿难一再发生,但在发展经济的幌子下,却被不少矿主“联合”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矿工在其心目中其实就是草芥罢了。
但是,现在河南省郑州市对有关安全生产和矿难等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且制定出台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奖励办法,而彰显对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视,值得肯定和赞誉。
换言之,中国矿工的命终于是人命,而不再是某些强势群体心目中的草芥了,因为矿主谁不最大限度地重视安全生产,谁就有可能卷起铺盖走人。
诚然,最好是让某些视矿工生命为草芥者走进监狱或者早点到阎王爷跟前去报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而得国人一起发力。
矿工的命终于是人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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