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推动二手住宅交易量下滑


限购推动二手住宅交易量下滑
业内提醒注意买房人购买资格
本报讯(记者 刘英潮 )记者上午从有关部门获悉,本周(2月28日至3月6日),本市二手私产住宅成交量缩价平,成交总量出现14.3%的降幅。特别是自3月1日起,日均成交量与前一周相比出现30%以上的降幅,市场活跃度出现了明显回落。业内人士提示人们详细了解房地产最新的管理规定,避免因买房人属于限购之列而造成交易纠纷。
来自市国土房管局每日房价统计数据显示,本周全市二手私产住宅成交1286套,与前一周相比,环比下降14.3%;成交面积10.3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7.9%,成交均价为766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0.6%。其中,中心城区成交二手私产住宅562套,环比下降17.1%,成交面积4.2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8.2%,成交均价9713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0%。
来自我爱我家、中原地产、链家地产等专业分析机构人士指出,3月1日起本市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对二手房市场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市场活跃度整体走低。针对刚施行的限购政策,业内提示二手房屋买卖双方都要“多问多查”,尽量避免因购房人不具备购买资格而造成二手房交易纠纷及相关损失。依据限购政策,本市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
此外,记者还获悉,市国土房管局刚刚发通知对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津购买住房的若干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其中“对2011年3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二手房房产买卖协议或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取得共有产权(不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共有产权)的单套住房,可不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2011年3月1日以后购买住房的共有产权人,按拥有1套住房计入共有产权人的居民家庭住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