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障房政策形象渐清晰
明确以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主再加上棚户区改造 “十二五”末覆盖率将达20%以上
最近两条消息使保障房政策的“形象”清晰起来。一是李克强副总理出席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并讲话,一是温家宝总理在新华网和网友在线交流时谈及房地产市场。这两条消息至少向我们提供了关于保障房这样的信息:数字上,2011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今后五年,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概念上,明确以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主,再加上棚户区改造。温总理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特别强调“不要走偏方向”。 至此,原本碎片式的关于保障房的凌乱说法,变得具体、清晰、系统起来,原本稍显模糊的数字、措施和决心变得清晰和肯定起来。
今年目标
钱由哪里出
财政加大投入
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日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南京保障房30亿元信托贷款项目签约仪式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在签约仪式上表示,这次南京保障房信托项目贷款是全国社保基金以信托产品形式投资保障性住房在国内启动的第一单。今后,全国社保基金还将加大投资力度,继续支持各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说,2011年全国新增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资金的筹措具体来说主要有两大块:一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投入,二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
财政资金投入方面,重点是切实加大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规模,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补助力度。省级财政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对财政困难市县给予倾斜。
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等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还可以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王保安坦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巨大,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可持续性。因此,要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放大财政政策效能,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
1000万套保障房的量能
相当于去年全年商品房的销售总量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跑”阶段。未来五年,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约是过去10年建设规模的两倍;同时,每年还将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到“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从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这是记者日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的。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全国就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比上年增长70%以上,创历年之最。
近日,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避免出现去年上半年开工进度较慢、年底集中“赶工”的情况,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的总体时间表已经确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提出要求,各地要早谋划、早动手,尽快落实到项目,尽快落实资金和土地。今年计划建设的项目,要尽早开工,最迟在11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同时要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今年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
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李克强副总理表示,今年要求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是硬任务,对于稳预期控房价、扩内需转方式具有重大意义,也是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举措。
1000万套保障房意味着什么?去年我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开工量为590万套,1000万套意味着增70%。同时,1000万套保障房几乎相当于去年全年商品住房的销售总量,这是自1998年我国政府停止福利分房、实施房改后,政府推出的最大规模的保障房计划,意味着在既有的商品房市场的基础上,又新增了一个等量的保障房市场。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随着保障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国内房地产市场将逐渐形成商品房和保障房两个市场,而且保障房在房产市场和调控中的作用将逐渐增大。
杭州
500万平方米
60万平方米
地从哪里来
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逐年增加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作为“保增长、保红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出台政策文件、在用地指标安排和审批中落实保障房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土地供应、跟踪开发建设、查处违法改变土地性质等多种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并及时转化为有效供应,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
国土资源部规定,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用途的,应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对没有按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要按照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处理。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
分配怎么监督
完善保障房
准入退出机制
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加大,一直困扰保障房的监督管理机制显得更为重要。如果监督管理不完善,无法做到把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无疑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引发群众不满,好事办成坏事。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进一步完善保障房的准入退出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近日下发了《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要加强保障房的租售管理。要求各地按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并公布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制定合理轮候期,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健全住房情况和收入状况审核机制,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和配租配售。
同时要求加强使用管理和动态监管,健全和落实退出机制。确保分配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使用合理有序,确保各项政策优惠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
据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