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会对哪些消费者有利?
据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吸纳民意,对原来草案一稿中的规定作出了大幅调整,意在降低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经相关部门研究,草案二审稿提出的修改方案是:仍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但是将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幅度降低,具体的方案是:
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保持不变,仍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为360元至660元。据说这样一来的话,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
同时,从税负的阶梯式递进考虑,草案二审稿对2.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幅度也相应做了些微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额为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额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的税额仍为3600元至5400元。
当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从排量和能源消耗的角度上来抑大扬小。因为面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形势,面对日益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利用税收的手段来增加大排量车型的使用成本,而让中小排量的车型相对不增加税负。注意这里所说的“相对”二字,因为从本轮的草案中并没有让小排量车型减少多少税收之意,只是相对于大排量车型的高额征收来说,基本维持原有的水平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二审稿中的阶梯式递进征税中,在某一区段的划分中,以及不同区段的重合部份,似有些让人不太明了之处。譬如说,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保持不变,仍为60元至360元;那么落实到具体的车型上,这需要另外配备一个详细的附加实施方案,才能对1.0升(含)以下排量的众多车型进行具体的征税。而在这一组当中,比如说同为1.0升的车型,哪些车型将按360元的上限来执行征收?
同时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这一组当中,其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为300元至540元;也就是说,在这一组当中,有的车型可能排量大于或等于1.0升,但其征收下限可以低至300元,比1.0升(含)以下排量那一组中的上限车型的360元还低。同样在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的这一组里面,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为360元至660元,其360元的下限比上一组中的上限540元还低,那么对其划分标准是什么,并没有进行具体的解释。同时在这些不同的组别当中,执行阶梯式递进征税的参考依据还有些什么?燃油经济性能?升功率大小?排放水准达到哪一级?
当然二审稿中要对乘用车从排量上进行抑大扬小的目的是很清楚的,但是具体执行的梯式递进征税中,似乎存在着不易理解的价格重叠,与不易理解的价格区间,而又没有对这些做法的依据是什么给出明确的说明,所以让人看起来很费解,以至于很多网友都认为有很多的看不懂之处。而如果说在制定政策当中存在着一些模棱两可的东西,则可能会给今后的实际操作带来比较多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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