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房产税能调收入吗?按照三部委的解释,我国扩征房产税的目的一是调节收入分配,二是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节收入分配已经有个人所得税,再以此为目的收房产税是否属于重复收税?更让人担心的是,在公开、透明的公共财政还没有建立起来,政府支出没有晒在阳光下之前,收税调节收入分配,似乎要再一次不需证明而认为政府分配资源的效率和正义。
可是事实相反,没有相应的机制保障,政府的调节分配作用既可能不正义也往往无效率。我国连续几年税负痛苦指数排名世界第二,而我国行业收入差距排名世界第一,从2004年以来(2009年除外)财政收入连续以接近和超过20%的速度增长,社会福利并无同等增长,福利水平远不如那些税负没我们痛苦的国家。原因就在于政府的支出不需要公开,不受人大控制。税从人们头上收了上去,怎么用却不需要向人们交代,其使用必然是依照地方政府的行为喜好而定。在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还是建廉租房,补贴低收入群体上,各地政府已经用其行动表明了自己的选择。
在公共财政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之前,增加税收绝对起不到调节收入的作用,不过是给政府的钱袋子增加了一个来源。而更让人觉得担忧的是,公共财政建设喊了许多年头,却不见大的进展,而增加人们税负却可以随意而为,这种偏袒既得利益集团、无视人民权益的政策制定路径如果不得已修正,不断演化下去,会对这个国家带来何种深重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