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盗贼”成为“斗士”


20111124,有网友称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白培中家中被劫。有趣儿的是白培中家属报案称被抢300万,而当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经警方证实被盗钱财物品总价值却近5000万元。其中:人民币600万元,港币100万元,美元27万,欧元300万;另有金条七、八公斤,名表、钻戒、项链等名贵奢侈品。

被官方证实也好,在民间流传也罢,“小偷偷出贪官”的个案,如今已不在少数。撇开经小道消息在民间传播的或许被添油加醋的事件不谈,单就被官方证实披露的事实,也足以令人深思:小偷何以如此放肆,竟敢打起企业高管、政府高官的邪念?高管、高官个人财产受到侵犯,为何不敢理直气壮地维权?小偷的“无耻”与受害人的“虚伪”到底说明了什么?

小偷的屡屡得手来源于知己知彼,甚至是因为知己而知彼。其实,腐败者与小偷是同行,他们均已不可告人的手段谋取私利。既然都是贼,小偷当然可以以己之心虚来度腐败者之心事。当小偷预期到腐败者被盗、被劫的理性选择是“忍气吞声”,当小偷的预期多次被认证,其偷盗行为便可以有恃无恐、得寸进尺、愈演愈烈。否则,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几乎是损人利己的小偷的天敌,小偷就是有贼心也不会有贼胆,岂敢与高官、高管亲密接触?

当自己的财产受到侵犯,当然可以报警维权。问题是,腐败者的财产不是自己的,自然也就谈不上维权了。不报案不合逻辑,报假案就是明智之举。倒霉的是小偷被抓了,由于是同行,自己也就难逃干系了。

理性想来,小偷的“无耻”与腐败者的“虚伪”都耐人寻味。当小偷的内涵被植入新的基因,“无耻”或许就是一种“高尚”;当财产源自不正当的手段,“虚伪”未尝不是一种“真实”。试想,梁山贼寇为何被称为梁山好汉?面对梁山好汉贪官污吏为何胆战心惊?

从短期看,小偷不可恨,可恨的是偷谁的财、如何用财。若偷了贪官的财去救济百姓,就是传说中的梁山好汉。当盗贼成为反腐斗士,当小偷成为侠盗,当有能力维权的腐败者无心维权,人们心中的价值观就会不断地拷问现实的价值观。从长期看,小偷偷出的贪官越多,人们的预期就会越混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越难构建,人们的行为也就越发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