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国易学史上著名象数大师兼卜筮大师邵康节先生1000年诞辰


             纪念中国易学史上著名象数大师兼卜筮大师邵康节先生1000年诞辰

                                                                         作者/邱平策

    【序】象数之学本于易,肇始于上古伏羲氏“一划开天,始画八卦”。斯时羲皇“八卦图”有画无文,被称作“无字天书”;八卦图又分为“先天八卦图”和“后天八卦图”,至后世而被习惯称为“先天图”和“后天图”。伏羲氏后,历三皇五帝相沿袭用;至三代商末周初,文王拘羑里而演易,易学复兴,图文并茂,以致后世学者普遍认为伏羲易为“先天学”,而文王易为“后天学”。其中,先天象数学派是中国易学史上专门研究“伏羲易”的一个独特哲学流派。三代以降,至汉代象数学再次盛行;当时的汉代易学家为阐释天地宇宙之形成模式和演化过程而运用《易经》的象数符号所作的许多象数图籍,譬如《周易乾凿度》,为中国易学做出了可贵的历史性贡献。传至魏晋,由于在“王弼扫象”的同时出现了用“义理”解《易》的新方法,象数学派渐趋式微;直至五代末期之北宋初年,道士陈抟复以“先天象数学”解易并刻“无极图”于华山石壁,先天象数学方又传播开来;后陈抟传其学于种放,种放传穆修,穆修传李之才,李之才传邵雍,才最终迎来了由本文主人公开创的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光照后世的象数学完备体系。

     邵雍(1012.1.21-1077.7.27),字尧夫,祖籍河北范阳人,其先随父迁居河南共城,后定居洛阳并名其居曰“安乐窝”,因以自号“安乐先生”;又去世后被朝廷追赠谥号“康节”,故后世多称之“康节先生”。

     邵康节先生是北宋“五子”之一,与当时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并称“北宋五子”,同为两宋“理学”创始人。康节先生一生著述甚丰,代表作有《皇极经世书》、诗集《伊川击壤集》、《铁板神数》、《先天图》、《观物内外篇》等。此外,明朝以后在民间广为流传的《梅花易数》一书也是在康节先生之先天象数学基础上写就的。

    《梅花易数》的八卦万物类占及其详细的占例和筮案,不仅极尽康节先生《观物内外篇》之妙理,而且是中国象数学在有明一代的高度升华!

    《梅花易数》的问世,不仅为中国象数学的继承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也证明了作为《易》之“用”的“卜筮之学”或曰“筮法体系”绝对不是个别固儒腐师所说的“旁门左道”。

    《易》曰: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何谓也?

     显然,这里的“观其象”即是指《易》之卦象,而其中的“玩其占”也就是指《易经》“占卜”之功用。

     由上可知,义理、象数、占卜(或曰卜筮、筮法)就组成了《易》之为书的“三大要素”。而对每一位真正的易学大家来说,研究《易经》如果舍此“三大要素”中的任何一项都是不完美的。故当今“平派易学”研究认为:

                   不知义理,不足以言象数;

                   不谙象数,不足以言“卜筮”;

                   不懂卜筮,不足以言《易经》之“观象玩辞,观变玩占”矣。

     除此之外,《易》又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故知“卜筮”占验不仅仅是易道之一,尤切是圣人之必修功课矣。这也是在古代春秋以前举凡国家太史和易学大家每每精于“筮法”的重要原因。

     然在今天,仍有个别不知《易经》筮法究为何物者开口“民间迷信”,闭口“江湖旁门”,尤其是面对长期实践于民间的诸多“占卜”或“预测”大师,不少“自视甚高”的学者痴汉仍旧对民间筮法“嗤之以鼻”,痴之甚也。

     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告诉我们,看问题必须要“一分为二”!

     诚然,在中国周易术数界,自古以来就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但这不足以说明“筮法”就是“旁门左道”。任何采取“一棍子打死”或“倒洗澡水连同孩子一块倒掉”的错误做法早已成为过去。今天,对任何偏执于易经“义理”而菲薄“象数”和“卜筮”或仅通“义理”和“象数”而否认“卜筮”的每一个易经学者来讲,不论其站在什么样的立场上,也不论其抱着何样的目的去谈,其最终都将不会是一个真正的易学家。

     强调《易经》筮法的自然科学性和对社会人生的重大指导性,不仅仅是本文为纪念中国“象数大师”兼“卜筮大师”邵康节先生之初衷,也是在纪念康节先生之同时为弘扬祖国易学并为“卜筮”正名的重要笔触。

     康节先生生前道高德尚,豁朗达观,“接人无贵贱,不摆架子,平易近人”,其美德懿范为当世所重,故在世时君子宵小无不服膺先生教化,上流社会之达官贵人也无不争相与之结交;王安石、司马光、富弼等一批朝中大臣不仅对康节先生“雅敬”有加,而且还筹措了一大笔款项为先生在京都买地建宅以供居住,同时以便与先生诗酒唱和,往来接洽。康节先生为当世文人儒士及达官贵人之推重,由此可见一斑。

     至于康节先生之象数造诣及卜筮占例,于其作品及后人所作之《梅花易数》中可以窥其堂奥矣。试想先生在世时倘若大道小行或卜筮占断全无准验,则先生又何以为当世所知并“名动京师”以“誉播天下”兮。故先生之先天象数学“探迹索隐,妙悟神契,洞彻蕴奥,汪洋浩博”,令四方英才好学之士皆愿质疑请益而受业焉。

     且夫星转斗移,流年代迁。今岁辛亥适逢康节先生诞辰1000周年,为让广大周易术数爱好者再睹先生之大师风采,现将《梅花易数》所载康节先生精彩占例摘录于下,以资忆念:

      一、《梅花易数》——观梅占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得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零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得一零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遂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于凶危也。

     二、《梅花易数》——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时值花开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有数乎?先生曰:莫不有数。且因问而可占矣。逐占之。以巳年六数,三月三数,十六日十六数,总得二十五数,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一数为乾,为上卦。卯时四数,共得二十九数,又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五为巽卦,作下卦,得天风姤。又以总计二十九数,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得五爻动,变鼎卦,互见重乾。逐与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时,当为马所践毁。众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时,果有贵官观牡丹,二马相啮,群至花间驰骤,花尽为之践毁。
     断之曰: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克体之卦多矣,卦中无生意,固知牡丹必为践毁。所谓马者,乾为马也。午时者,离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三、《梅花易数》——邻夜扣门借物占

     冬夕酉时,先生方拥炉,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声属乾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子乃断曰:金短木长者,器也,所借锄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闻之,果借斧,其子问何故?先生曰:起数又须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锄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锄?必借斧。盖斧切于劈柴之用耳。推数又须明理,为占卜之切要也。盖数不推理,是不得也。学数者志之。

                             2011年岁次辛亥  撰于北京平派命理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