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架工收费如何体现公益性?
收费总要逼老百姓接受,这是什么逻辑?
王军荣 (教师)
据报道,济南市的急救车将全部配备专(兼)职担架工,作为一项付费服务,不少市民认为难以接受。医院称收费一方面体现他们的劳动,一方面也体现了公益性;担架工收费这件事,要让百姓接受、认可,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不会因对收费不满意而耽误患者治疗。(1月4日《京华时报》)
急救车配备担架工,有助于急救病人,值得肯定,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担架工的工钱却是要由病人付的。本来,我们以为,叫了急救车,自然也包括将病人抬到急救车上,没想到,却原来只是医生、护士、急救车司机出于爱心和社会公德,帮助患者家属,看起来,是我们错怪了他们,将人家的爱心当成了“服务”。
既然设立担架工,当然要付费,付费,是能够体现担架工的劳动价值,毕竟这是人家的一份 工作,但体现公益性,却让我们不明白,付费如何体现公益性?这样的逻辑,恐怕只有医院自己能懂。
急救车是救人的,是病人的希望,但收费却是令人纠结的,有时,做得像是在病人身上再动“一刀”,且没有任何的麻醉剂,使病人受不了。南阳一病重老人通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接诊来郑治病,结果来回大约600公里的路程,被收了5000元“救护转运费”。 如此“天价”,当然让人接受不了。但却被郑州市物价局告知,该收费政府未定价,属“议价”范畴,而河南省发改委方面认为救护车跨区域接诊收费(不含院前急救)是“政府定价”,标准为“10公里以内20元,超过后每公里2元”。 部门打架,文件武斗,最终受伤害的是病人,急救车是不会吃亏的。
救命面前,谈“议价”是奢侈的,这显然等同于废话,如果惹怒了急救车,人家将车一开了之,岂不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急救车收费,自然不怕收不上,虽然老百姓有情绪,但医院对此是有信心的,因为急救车不是私家车,不是谁都有的,人家可是垄断着急救车。他们也说了,担架工收费这件事,要让百姓接受、认可,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最终肯定是,不管你接受与否,还是要交钱的。
急救车收费,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且新增的收费项目不能想增就增,这一方面要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对急救车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以维持其真正的公益性,另一方面对急救车收费必须严加管理,不能养成想收就收的坏习惯。
急救车收费自然不能是笔糊涂账,更不能由着医院“自说自话”,担架工收费竟然体现公益性,这话让我们如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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