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官员率众围攻民宅 警察三枪击中残疾人


    贵州省盘县路选成是一名普通的公民,他在自身合法财产遭受侵害时,依法进行维护,遭到当地政府残酷迫害,其合法财产被侵吞损毁,人身自由被非法剥夺,政府利用警察向他连开数枪,致使他腿部中弹,差点伤命,伤未愈即被判刑入狱,其妻子也被政府人员打伤,这悲惨的一幕竟然发生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不能不说是共和国的耻辱!

    2010年7月起,《中国舆论监督网》对盘县石桥镇政府这一违法行政行为进行了连续报道,同时揭露了当地警察刘亚违法开枪射伤残疾人路选成,公安机关以莫须有的罪名刑拘受害人路选成,检察机关未依法监督批捕受害人;法院不顾事实枉法裁判等,向全国民众曝光了这起严重侵害残疾人利益,践踏民主与法制,违反人权的可恶行为。

    开枪事件回顾。据《中国舆论监督网》报道,2009年8月20日上午,盘县建设局和石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石桥镇妥乐村取缔路选成的石碑加工厂。建设局和镇政府对路选成作出的处罚决定均是违法行政,其强制执行权更是无从谈起。然而这个镇的法盲官员于中午约11时,带领镇政府100多人围住路选成住宅,有的头戴钢盔,手持警棍,其中镇派出所一民警持枪站在村民路元锋门前。路选成妻子蒋应先见状对领头的镇党委顾书记说:你们有什么事情,大家坐下来慢慢谈。顾书记一边高扬手臂,一边大声的说:今天什么都不说,开干!
 
    路选成还没有搞清楚对方来意,突然飞来一砖头打中他的左脑门,帽子掉在地上,血流满面。紧接着,站在路元锋家门口的民警刘亚先后开了3枪,第二枪击中路选成右腿,路选成闻声倒地,众人窜上平房,摁住路选成一顿警棍伺候,然后给戴上手铐拉进车内。

    此时,路选成妻子蒋应先也遭到警棍、橡胶棒殴打,这些“执法”人员嘴里大喊着让路的妻子下跪,蒋应先说:“没犯法、不下跪!”话没说完,又遭一顿暴打,全身被打得伤痕累累,惨不忍睹。这些人把蒋应先戴上手铐后还不住手,又砸烂楼门才善罢甘休。他们把蒋应先拉到派出所,警察还叫蒋应先下跪,她仍不住的申辩“我没犯法、不下跪”,警察于是把蒋应先铐在窗条上。路选成石场上价值十万元的碑石也被这些人拉走。

    路选成遭到枪击受伤后,被警察铐着手铐送进镇医院,后又送进盘县人民医院治疗。住院期间,路选成躺在床上苦思冥想,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罪,竟然吃警察的枪子,他要去讨个说法,他相信只要是共产党领导,总会还自己一个清白,于是在治疗三个多月,伤还没有彻底好的情况下出院讨公道。

    上访控告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2010年2月5日,伤好后的路选成又被警察拷着带走了,家人第二天接到了一张逮捕通知书,罪名是“妨碍公务”。路选成被盘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据当地一位知情人谈到路选成案子所说:路选成是拿着鸡蛋往石头上碰啊,警察开枪伤了他,如果他出院后不找公安局的麻烦就不会锒铛入狱。

    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早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就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将“人权”正式写入宪法,其中的“人权”自然包括生命权这一最为基本的人权。盘县警察刘亚开枪射击残疾人路选成,针对的正是公民的生命权。我国去年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其中再次强调了人权。

    根据报道,笔者认为,路选成只是一位普通农民,更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其合法权利依法应得到保障,其人权应受到法律保护,而当地政府反其道而行之,率100多人全副武装,对其采取暴力,做出了只有黑社会、土匪才能干出的丑恶行径。

    路选成是一名个体经营者,他是中国千千万万个体经济的一员,党中央、国务院多少年来一直大力提倡发展个体经济,保护他们的合法经营和财产,而盘县当地政府又是怎么做的呢?其违法行为用触目惊心一点都不为过,让这些人来执政为民带领群众致富简直如同开玩笑。

    路选成是一个残疾人,他是中国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模范之一,他身残志坚,不等不靠,不向国家伸手,完全凭着自己的意志,学习掌握一门手艺,创办了自己的企业,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人。按照残疾人保护法,他是照顾和保护的对象,可是当地政府却把他当成打击迫害的对象!

    就路选成遭受当地政府侵权并被警察枪击一案,笔者询问有关专家,他们说: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机关要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盘县建设局和石桥镇政府所作出的处罚均不合乎法定职权范围,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且程序违法,是无效的行政行为。

    二、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枪支管理法》均有明确规定,特别是《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法院本应是公平公正的殿堂,而在路选成被判刑一案中,说明盘县违法行为无处不在!该县法院面对路选成合法经营手续视而不见,认定路选成未办理相关手续开办石料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且受到处罚后未履行义务。法院无视事实,认定路选成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进行阻碍,扰乱了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对于法院的判决认定路选成不敢苟同,路选成说,首先,我并未以暴力威胁阻碍,反而是政府人员到我家中采取暴力手段;其次,政府领导带100多人到路选成家里如狼似虎搞打砸抢,怎么能认定我扰乱了公共秩序呢?

    近年来,六盘水警察滥用枪支、乱开枪事件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是警察刘德勇违法开枪杀死陈军一案未得到依法处理,一定程度助长了该地区警察乱开枪事件的发生。《中国舆论监督网》报道的石桥镇警察刘亚枪击残疾人路选成更具有特色,刘亚在路选成身处家中,也未作出任何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便对路选成连开三枪,其行为属于随意违反规定乱开枪,给受害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发生在六盘水盘县的这一特殊枪杀案,在当地人民群众造成极大危害,也让警察队伍再次蒙羞。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沉痛的教训如何汲取?是摆在六盘水公安机关内部的一个严肃课题。加强对警察的教育与惩戒,加强对枪支管理等问题,已经不是敷衍了是的问题,而是要采取措施、认真落到实处的问题了。

    六盘水警察违法使用枪械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的威信,甚至导致警民矛盾的发生与激化,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

    亡羊补牢,犹为晚矣。六盘水公安机关应加强防范措施,如果再不汲取教训,再次酿成血案不会太远。

    针对造成警察权力毫无监管,侵害公民人身权益,亵渎法律等行为不断发生,2010年6月,由监察部、人社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力求从严治警,条令正是整治警察违法违纪的致命“药丸”。

    针对政府违法行政问题,2010年11月,国务院发文规范行政权力 严防以权压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同时严格行政问责,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盘县违法行为为何能大行其道?石桥镇政府不惜铤而走险?究其原因是权力膨胀,强奸民意惯性所为,加之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政不力,没有依法追究主要领导的法律责任,所有说,严格违法责任追究和过错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使权力与责任挂钩。正如温总理不断强调“权力要在阳光下行使”。就是权力要透明化、公开化、合法化,依法行事。

    盘县发生枪击残疾人路选成事件,以及善后处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主要是石桥镇政府领导法制意识淡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违法行政,造成残疾人路选成人身财产严重损毁的行为,催生了公检法一连串违法掩盖政府违法的行为发生,有关部门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当地一方平安及社会的和谐稳定,真正挽回政府和执法机关丢失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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