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写了两篇短文,一篇是说,不是“China wants Google”,而是“Google wants China”;另一篇是说,“2011年,Android星光不再闪烁”。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这两篇短文,我被骂得狗血喷头,恨不得把我打死。我不服气!
今天早上,我看了康斯坦丁的博客短文,题为“实拍:谷歌创始人4,500万美元购入巨型游艇(组图)”,他说:“谷歌创始人Larry Page目前可能正开着这艘巨型游艇跟家人一起在公海上度假。Page在2007年跟模特女友成婚,现在已经有一个一岁大的儿子。”我说他是个三十几岁的毛头小子,有何不对?
谷歌技术确实不错,但是,没有必要到处鼓吹自己“Don't be evil”(不做恶人)。谷歌说我国的黑客攻击他们的数据库,但是至今拿不出证据来。这就是恶人(乱咬人)!批评几句有何不可?为什么说我是“狗脑袋”?我就是不服气!在此,叫一声“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