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咨询:非诚勿扰


  以社会政策的视角看问题,公众参与是社会政策的基石。北京大学的王思斌教授指出:认真地说,公民参与是社会政策的精髓。这是因为,任何社会政策都是涉及广大民众的,特别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社会政策应是以保护他们的起码利益为目的。同时,民众也是社会政策运行的主体,社会政策的执行常常需要施政者与影响对象之间的密切合作。既然社会政策是为民众或社会弱势群体的,那么没有他们的参与何以成为社会政策。由于上述原因,民众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过程就显得十分必要。这不但可以加深他们对政策意义的理解,而且会使他们知道政策何以如此,而不是另外一种形态。这显然会增加他们配合政策运行的自觉性,对提高政策效率的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平心而论,道理其实很简单,既然社会政策是为老百姓或者是为他们之中的某一群体制定的,那么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就是顺利成章的事情了。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社会政策学常常借用市场化的语言来表示这种与时俱进的新理念,譬如将社会政策看作是政府的“产出”,而政策对象则是“客户”。借用市场经济理论中将客户看成“上帝”的说法,在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亦即政策的“制造”、“营销”以及“售后服务”)的过程中强调要时刻倾听“客户”的声音,这就更清楚地体现出作为政策实施主体的政府机构的公共服务性质。

  在计划时代,制定政策被看成是政府一个实现并昭示其意志或权力的过程。那个时代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一来因为“政治挂帅”和“以阶级斗争为纲”,所以政策的政治意义总是大于社会意义;二来因为物质财富的极度匮乏,政策的结果常常是对老百姓不利的。所以,计划时代,政策制定的特点是不公开、神秘化,政策实施的特点是强迫性、一刀切。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社会政策的制定过程也开始强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但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不彻底,政策是政府的意志和权力的理念仍然顽固地盘踞在相当一部分官员的脑子里,因而导致“征求公众意见”常常只是一个走过场的“秀”。

  一度非常流行的“听证会”,现在已被公众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有人总结,凡涉及物价的“听证”,规律是逢听必涨。唯一一次例外,因为那次“听证”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扣除额),结果是不涨反跌。

  当然,也有各种各样的专家咨询会,但中国的专家多多,总能找到“听话”的。近年来似乎有所改变,不求“一致通过”了,也找几个持不同意见的作为点缀,但咨询的结果对政府拟定的方案以“多数赞成通过”还是有绝对把握的。

  “十一五”以来,政府也开始尝试作社会政策的公众咨询,但响应者似乎不是那么踊跃,最遗憾的是咨询的结果不公开。与国际惯例相比,中国的社会政策咨询也颇有特色:

  一是时间短促,通常都是一个月(记不起来有哪次是超过一个月的)。但国际惯例一般都是半年到一年。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政府的效率高,而是诚意不够。近年来,中国政府对社会政策的出台确有加紧加快的意向,但是,不经过充分的讨论其实政策的制定必然很粗糙。

  二是公开的方式简单,通常都是将“草案”或“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布。但国际惯例是政府将方案印刷成小册子,任由公众索取,有的还通过基层社区组织散发到老百姓手中,尽量做到人人皆知。中国虽然号称网民4亿,但大多数人上网是为了娱乐和聊天,真正关心政策动向的人还是比较少。

  三是整个过程缺乏有效组织,咨询基本上面向“散户”。国际惯例会由社区或社会团体组织居民就政策方案进行讨论,然后把集体的意见贡献给政府。但中国政府似乎比较忽视这方面的工作。

  四是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将咨询的结果进行公示。有关机构搜集咨询意见以后,中国政府就又开始内部操作。国际惯例是由第三方(大学、专业研究机构、专业咨询机构)的专家来整理咨询意见,最后要将咨询结果公诸于众。如果意见分歧很大,应该再行征询意见。

  以上所述,可能就是中国政府的政策咨询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方法和手段的使用,基于背后的价值理念。如果决定政策的人还是刚愎自用、我行我素,咨询就如同在丁字台上走秀。若是,不“咨询”也罢。站在“被咨询者”的立场说句话:要不想让子弹飞(听取逆耳忠言),那就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