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反腐重在行动,而不在表态


  1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1月10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长期以来,腐败问题一直是一个让多数人“痛着”而少数人“乐着”的政治和经济社会的“怪胎”和“诟病”。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也对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规范,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的查处,更让世人看到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但是年年反腐败,年年依然有人在“腐”而不“败”着。反腐和民生也成了各层会议的最强音。今天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全文播发了昨天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本来应该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好事,毕竟政府对腐败的治理力度在不断加强。但是笔者不知是愚钝还是无知,总有点高兴不起来。

  今天看了《
中国空军上校戴旭发表了惊人言论令国人震惊》一文,深感中国目前在国际上所处的境况令人堪忧,在这种情况下,唯有把中国的事情搞好,才能彻底粉碎敌人围攻中国的“阴谋”!而中国现在最重要的不是军事上的强大,经济上的繁荣,而是广大民众的心!

  俗话说,聋子的耳朵,再多也是个摆设。其实,不单是反腐败不能完全依赖于机构的多少和职责的高低,其他行业何尝不是如此。这么多年来,很多地方出了问题,不是在具体的执行上找原因,而往往在撤销和增设机构上“徘徊”着。回顾过去,一些机构是设了撤,撤了设,可是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又要撤。比如,食品和药品安全上有工商局,更有监督局,但是食品和药品的治假售假依然猖獗,每年的3·15投诉最多的也还是食品和药品的安全问题。

  反腐败成功与否,不但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富民强国的路能走多远,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前途。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选对了路,但在正确的道路上遇到了不少问题。当前有人认为反腐败不力、越反越腐败,这话不能说错,也不能说完全对,腐败已经很严重,但这两年反腐败工作还是有成就的,这一点应该肯定。前段时间流传的“反腐无用论”和因首发反腐白皮书称“公众对反腐满意度70.6%”而遭到网民质疑的事。面对网友的质疑,政府立即提出了“要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看来,政府已经认识到腐败的严重性了。

  俗话说,下坡路好走,在一段时间内腐败现象已经发展得相当严重,就像人力车上坡一样,不用劲往前拉,就停止不前,甚至会下滑到坡底,要从坡底再拉上去,就得用更大的力气,就目前的腐败现象,不是发牢骚的时候,如果认识到了腐败的严重性,就应该积极的参与到反腐败工作当中去,为反腐败工作做一点贡献,就是自己吃一点亏也值得,在战争年代那么多人为了国家不怕牺牲,我们现在吃一点亏又算什么?并且,反腐败工作是造福人类的一件大事,把国家治理好了我们的子孙后代的生活会更好,这比给他们存10万、百万元钱要好的多。8月23日台湾教授谢焕儒被减刑人活活打死,他可是一个好教授,没有得罪过谁,从职业上说是安全的,从经济上说是富裕的,本应过很好的生活,可因台湾的治安混乱和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是他遭到不幸,所以说,反腐败是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每一个有能力的人都应该行动起来,积极的参与到反腐败的工作中去,为反腐败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近年来,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辉煌取得战绩,令人瞩目。一批高官先后落马,振奋人心。仅在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9621件,结案139482件,处分14651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19527人,给予政纪处分38670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89.7亿元。这样的成绩,让人们在反腐败斗争中给予了极大的鼓舞。

  对于“反腐斗争的实际成效”,鄙人认为不是抓了多少贪官,查处了多少大案,而是要贪官越来越少,案子越查越少,最终到纪检监察部门“无事可做”。如果我们国家每年查处的腐败案件、贪官都一样多,甚至越查越多,可以说我们的反腐斗争确是没有取得实际成效。毛泽东说:“要革命难免有流血牺牲”,同样的,要彻底反腐就难免有心灵阵痛。如果不狠狠查处一批贪官,就难以给后面的为官者造成心理上的巨大冲击,难以给他们以血的教训。目前,我们看到出现贪官越查越多的状况,正是反腐斗争进入白热化的表现,而且随着斗争的愈加激烈,这种状况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腐败现象的实质,就是腐败分子以权谋私,大肆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就有着强烈的欲望和要求。要能顺应民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就必须深入反腐,并且以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腐败的根源是腐朽的政治制度,现在的政治制度已经严重落后时代,要创新,要改革,而不是口头上,说几句反腐就能解决问题的,总理负责经济改革,总书记负责政治改革,政治要起好头,从现在改起,提出确实的方案,要有干货,不要占尽好事,把改革的困难留给下一代。

  要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说到底还是需要提高执行力。首先,将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法规制度细化、可行性是提高执行力的前提。要本着“既于法周全,又于事简便”的原则,结合实际,细化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可行性;其次,要重视对权力的制约是提高执行力的关键。要明确权力界限,限定权力行使的范围和条件,控制越权行为,做到权力行使与责任义务相对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最后,领导干部做出遵纪守法的表率是提高执行力的要素。在杜绝滥用职权的前提下,加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担负起为反腐倡廉树榜样的重任,用实际行动加强对群众要学法、知法、懂法的宣传,从而强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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