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融资租赁经营实践的几点认识
罗晓春
一、融资租赁的供给者(亦即竞争者)
1、外资银行(主要在珠三角,部分在长三角,小部分在京津地区,如星展银行。);
2、财务公司(只能对成员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目前,作得很少);
3、信托公司(很少开发融资租赁业务);
4、金融租赁公司(尤其是银行系租赁公司,资本雄厚,资金来源渠道通畅,基本上强调租赁的融资性,且主要集中在国有垄断性行业和特大型企业,单笔业务较大,通常单户单笔业务在亿元以上)
5、内贸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单位有近四十家,比较活跃的不到二十家);
6、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有一百余家,活跃的不到三十家)。
二、融资租赁活跃的领域
1、大型企业的大型设备,如航空公司的飞机,远洋公司的轮船,挖泥船,城市的地铁,大型医疗设备等;
2、中小型企业的中小设备(贷款难,主要租赁解决设备资金缺口)与此对应的,中型企业往往是银行服务的重点,租赁运用比例不高;
三、融资租赁与银行信贷的差异化经营
1、门槛更低;
2、风控更灵活(有物权和租赁物的保值性);
3、租赁与担保机制结合更紧;
4、租赁更强调抵押之外的风控,如对军队医院;
5、对大公司或政府部门,租赁强调融资性,而对中小企业更强调租赁性(即租赁物的独立与变现)。
四、专业化是融资租赁的发展方向
1、以专业化经营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从长远看,租赁公司的赢利来自于利差、手续费和管理费的空间越来越小,而通过专业化经营,从批量采购环节所获得的商业折扣和二手设备的处置所获得的利益,将是未来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赢利点。
罗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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