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涌时评:子弹转寄中南海


    由于近日手机报的提醒,让我在网上注意到了一条已经不是新闻了的新闻: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58岁的刘老汉和他的多位邻居,两个月前接到“拆迁通知”后被吓出一身冷汗,通知说:凡居住在毛纺大院的住户,必须于7月31日前来我公司办理拆迁手续事宜,对于2010年8月15日后仍继续居住在毛纺大院,对抗指示、拒绝搬迁的钉子户,本公司将为每位住户赠送一份礼品;通知的左下方,用透明胶带贴着一颗步枪子弹,右边落款是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公章,日期为2010年7月19日。对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派出所一位刘姓副所长证实确有此“附带子弹的通知”;而通知中落款的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却否认通知是他们发的;至于具体是谁干的,警方已介入调查,但却说详细调查暂时不便透露。
    这条消息让我有扑朔迷离、似是而非、雾里看花和水中望月的悬疑感,以及黑云压城、山雨欲来、仰天长叹和饱经风霜的苍茫感。
    一,我从小就被教育要设身处地的替别人想一想,这是我自认为上了十几年学还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读书无用论”的根据之一;我不由自主地、情不自禁地开始想了:如果我是那收到子弹的动迁户,我会怎么做呢?我想到了三种做法:
    其一、我会毫不犹豫地把这封信连同子弹,转寄到昨日的皇家园林、今日的红都御场中南海:让推崇和谐社会的人听听反其道而行之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每个人都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不然,中南海的红墙太高也太厚,里面的人听不见外面的吼声;让喜欢仰望星空的人看看中国大地的恐惧和残忍,否则,中南海的星空太小也太远,里面的人只注意到了星空的旋律,就会忽视外面的腥风血雨或是枪林弹雨。
    其二、我要把左邻收到的信借过来,转寄往中国人民大学,这个大学的校风典范就是政治秀。前不久他们刚刚和反贪局合办了“反贪硕士班”,正好,驾轻就熟、顺理成章,他们完全可以和住建部合办一个“拆迁博士班”,研究一下:给拆迁户寄子弹,是实名制好呢,还是匿名制好呢?是一家一户一颗子弹好呢,还是家有几口人就寄几颗子弹好呢?是单把子弹寄过去好呢,还是由拿枪的人把子弹送过去好呢?
    其三、我要把右舍的信也借过来,然后转寄给陈光标。因为他掌控着中国第一拆迁公司,同时他也是中国第一善,我想建议陈大善人到全国各地去为那些端枪架炮的拆迁土匪们做几场先进事迹报告会,传经送宝地告诉匪徒,他是怎么轻而易举地赶走钉子户却不需要动刀动枪的?我相信: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二、带有子弹的动迁恐吓信,明明敲着房地产公司的公章,该公司却极力否认此事是他们干的,这说明了两个问题:
    其一,所谓“偷来的锣鼓敲不得”,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寄这要命的子弹,却没人敢站出来承认是自己干的,看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善之心也同样;所以才会有我们在看历史影片的时候,当时的执政党和在野党都不承认自己是匪徒,但却互骂对方是共匪和蒋匪的热闹。人啊,复杂就复杂在嘴上说做好人和身上想学坏人上。
    其二,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平白无故地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人写那恐吓信是吃饱了撑得吗?这么明显的案子,还需警方大动干戈吗?怕是杀鸡用上了宰牛刀吧?就像方舟子遇袭案一样,利害关系人就是最大的嫌疑人;此案中,对拆迁户来说,谁才是最大的利害关系人呢?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么!一批盖着公章的信,不好查吗?怕是有人狐假虎威、有人为虎作伥、有人助纣为虐、有人狼狈为奸吧?
    三、这种穷凶极恶地拆迁疯狂早就不新鲜了。唐福珍案大家都知道:一位原本极普通的中年妇女,凤凰涅磐般地用自尽捍卫着她那可贵的自尊,而她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又警示着视百姓利益为草芥的当权者:我的财产虽然很少,但那是我的,没经过我的允许,请不要随便来攫取原本属于我的东西,否则,我就和你拼命!生命可以不要,尊严却不能没有!这是一个感天动地又让太多中国人感慨万千的故事。有了为维护自身权益死都不怕的榜样唐福珍及其前赴后继者,竟然还有人想用子弹来威胁恐吓,知道什么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吗?
    我们这个时代现实版的大戏很多,只是由于讳疾忌医的原因,让我们的舞台、银幕或是荧屏上鲜有所见;以至于我们所看到的,不是古装就是武装,不是军事就是家事,不是将相就是色相,不是神男就是超女。不过,我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的戏台上铺天盖地的就会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实故事,而且,这个时代的故事比哪个时代都要精彩得多,不管是骗还是偷,是卖还是嫖,是贪还是贿,是抢还是杀,一切都是那么地活灵活现、登峰造极!如果谁觉得现在那些不是家长里短就是婆媳矛盾,不是帝王将相就是才子佳人的戏早就看够了的话,我劝你有点耐心,因为能让你感同身受、身临其境的好戏就在后头,而且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