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公正看待宜黄事件


   据9月21日新华社消息,宜黄事件发生后的9月20日,抚州市委市政府在给新华社传送的“宜黄县 9•10 拆迁事件情况”中再次为拆迁事件进行辩护。官方坚持认为,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全文在几个关键争议上,仍与拆迁户陈述有较大出入。
   自从出了宜黄事件后,作为从事过5年多拆迁工作的我出于职业习惯一直关心着这个事,我对于被拆迁人钟家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我总觉得钟家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是他们自己造成的,宜黄县委县政府及其下属单位的拆迁工作应该基本合法,就是拆迁的现场处置不力,所以造成了悲惨的后果,8名官员受到处理。
   从目前看,各种媒体尤其是网络,绝大多数都是对宜黄县的谴责,对强拆的诋毁,但仔细看其文章,除了一些高涨的情绪外,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分析,缺乏说理性。要分清道理在哪一边,就需要懂法律懂拆迁知识的人从钟家所在地块的拆迁可行性报告开始,到拆迁立项、被拆迁区域现状摸排走访、初步制定拆迁政策、多方面听取意见、选择评估公司、丈量评估、公示丈量结果、签订协议,强制拆迁前要公证、听证等等很多的步骤都要了解,而且,更重要的事这次拆迁的面积和拆迁户的数量,拆迁开始于什么时候,已经签订了多少户的拆迁协议,留下来不愿拆迁的有几户,占总拆迁量的比例是多少,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钟家不愿拆迁等等,这些基本问题的说明基本上没有,却一味的指责政府,这就是当前网上很明显的不信任政府的表现。有一篇文章题目叫《全程合法合规又何须集中问责》,文章中说:“细看抚州市官方给新华社的一份“宜黄县 9?10 拆迁事件情况”,感觉又有点不对劲,特别是关于是否违法强拆的解释说: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这就怪了,既然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县领导带队前去无论是“做工作”还是强拆都属执法范畴,钟家无端阻挠就属于暴力抗法,自焚受伤完全是咎由自取,县政府部门自然不必承担任何责任。然事实情况县政府不仅承担了伤者所有巨额医疗费用,包括县委书记县长在内8名干部被处理,参与现场“执法”的副县长还为此丢了官,这又该怎么解释,”。我个人认为,宜黄县8名官员受到处理,确实是因为媒体的报道后政府为了对媒体有所表示,缓和气氛而不得已牺牲一下我们的干部的,政府有时候也很无助,但没办法。8月份,我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培训,老师在课堂上说,他特意就:“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的逯军的事问过郑州市机关里来培训的人,那些熟悉逯军的人都替他感到冤,因为逯军当时根本就没这么讲,是记者给他的话概括出来的。那我们说,为什么不在媒体上澄清一下呢?老师反问我们:舆论会信吗?哎!我们都哑口无言了,舆论是把刀,搞不好就杀人不见血。
   20日,抚州市委、市政府传给新华社一份“宜黄县 9•10 拆迁事件情况”在几个关键争议上,仍与拆迁户陈述有较大出入。其一,关于拆迁补偿要求。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钟家要求过高,补偿协议一直未能达成。钟家提出,若不能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业街中置换土地,则必须补偿330万元作为安置费。对此,钟如奎予以否定。他说,对于政府提出补偿41万多元的提议没有接受是事实,因为补偿款对于当地房价实在太低。但并未提出政府所言的其他“过高要求”,自己有证据可以说明。其二,关于是否违法强拆。抚州市发来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对钟如奎的房屋拆迁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全程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宜黄县有关方面也表示,事发当天工作人员是去做说服工作,不是实施强制拆迁,而且现场无任何拆迁机械设备,该房也无任何被拆迁痕迹。
    对此,钟如奎表示,县里来拆迁的头一晚没有任何通知,第二天家里就突然闯进来100多人。他们先后控制了嫂子李雪梅和妹妹钟如翠。“虽然未见拆迁设备,但他们之前也是这样拆迁的,先控制人再开始搬东西。”对于钟家的一些说法,周边部分群众予以证实。
   我就这两点再说一下自己的观点:第一,关于拆迁补偿要求,我认为钟家提出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业街中置换土地,或补偿330万元作为安置费,政府提出补偿41万多元的提议都应该是事实。我个人认为钟家的要求肯定过高,钟家要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或在商业街中置换土地这肯定不符合规划,所以他就要求330万元,我手头没有他们房屋的相关资料,无法估计他家的房屋价值。而政府提出的41万元,是基于钟家房屋现状评估出来的,这个是货币补偿价,在实际拆迁中因为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而没有实际意义,只是一个结算的中间价,钟家通过选择产权调换得到的房屋实际价值远远不至这个数。第二,关于是否违法强拆,我相信县委县政府会按程序走的,这很简单,不难办到,在当前全国对拆迁这么重视的情况下,宜黄县委县政府没傻到连程序都不走的地步。
  总之,我觉得这个悲剧事件,主要的原因不应该是宜黄县委县政府,而应该是钟家自己,当然,近几年来过度宣传的拆迁事件也对钟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寄希望于走极端来达到媒体注意达到自己的目的,另外,钟家的房屋肯定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对这类房屋的拆迁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比较成熟的法律法规。
   最后,我建议国家应该成立一个全国拆迁纠纷调查小组,成员由全国各省区市的懂法律懂拆迁的人组成,每一个省区市要配备5名这样的人选,哪一个省区市的拆迁出了问题,就由拆迁纠纷调查小组拿到该省区市的人,再从剩下的人中抽出5-8人到出拆迁纠纷的地方去调查,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公布调查结果,这样网上就少了许多瞎说。如果叫我到宜黄去,我愿意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