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经济体的一个实际货币入口


每个居民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货币。哪怕只是少量的拥有(如低收入者),哪怕只是短时间拥有(如月光族)。所谓“拥有”就是占有,就是私有,未经居民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可以拿走。

我们大家是否想到过这个问题:居民拥有的这些货币是从何而来的?一些人的答案可能是:第一、我们自己出卖劳务挣得的;第二、来源于政府的转移支付渠道或一些慈善渠道;第三,抢来的,当然这不能明说,是非法的,不在讨论之列。

但是,以上这些个获得货币的渠道,都只是货币在经济体内部的流动,不是本文题中之意。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是众所周知——来自造币厂呗。

厂商和居民都没有资格制造货币,造币权归中央银行,也就是所谓的货币当局。货币当局为了制造货币,建立了造币厂。很多人并不明白,货币当局,包括隶属于货币当局的造币厂,并不是经济体的一个内在的组成部分。这在经济学上被成为“外生性”。

这个“外生”不是说货币、造币厂、货币当局等是可有可无的,在货币经济体制下,它们都是有绝对的存在必要性的。所谓“外生”,是从货币的所有权起源方面来说的,即造币厂是真正的公共部门,它生产出来的货币(一切形式的货币),原本不属于经济体当中的任何一个私人部门,不论是厂商还是居民。或者说,造币厂的生产订单的客户不会是任何一个私人部门,而惟一地是货币当局自己。没有私人部门对造币厂说“你帮我印一些货币吧,我可以支付劳务或商品作为交换”。

“外生”的实质是货币当局在利益上是独立于经济体的,它是经济体制的营运设计者和监管者,而不是图利者。是裁判(而且是总裁判),不是球员。不过大家要清楚:球员裁判不能一肩挑,这只是一个“规范”,并非“实证”。

这就产生一个问题:造币厂制造的这些货币的所有权是如何从原属于货币当局的“无主”状态变成了属于经济体内某个成员(财政、厂商、居民)的“私有”状态?

 

渠道无非有两条。第一,借贷;第二,无偿赠送。

第一条渠道实际上是行不通的,这在之前我有不少帖子已经反复论述过了。首先因为借贷是“有借有还”的,而且是要连本带息偿还的,因为货币制造的专营垄断性,借钱者不可能把借到的一百元变成一百零一元,零一分也不可能,那是非法的。

这条渠道走不通的另一个理由是,借贷本身是商业行为,是图利的,即谋求利息收入的,这不符合货币当局独立(外生)于经济体这一条规范性制度原则。

现实当中,货币当局如何能让不容许私造货币的经济体归还本息?办法就是经济体再向货币当局借一笔钱,即让它用后借来的还之前的本息,持续地借新债还旧债。不过大家必然疑问:货币当局做这种无聊游戏的意义何在?

如果是商业银行的借贷,这其实是一个图利的途径,可以理直气壮地达到长久地作为债主的地位,随时有权要求负债者提供服务和产品以冲抵债务,从而达到自己的寄生生存之目的。

但对于货币当局来说,这就变成了做得出说不出的事情。所有货币当局都强调自己的裁判地位而拒绝承认自己是球员,没有一个货币当局会承认它自己造币是为了图利的——不承认的理由也非常简单——货币当局自己多造一些货币直接拿来向经济体购买产品不就行了?何必还要再去放贷?

 

第二条途径完全可以行得通,但却没有一个国家的货币当局愿意走。我与九位同行曾经在2008年经济金融危机大爆发的时候呼吁过“按人发钱”,在公开之前也预测到被采纳的可能性很小。实在说,这不算是一个新的创意。

在法理上,按人发钱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货币当局是大家通过民主方式建立的一个公共服务机构,其裁判权也是公众赋予的,开出权威的欠条让私人部门之间居民之间交换变得更加便利,这应该是在一个民主国家里设立货币当局的初衷。所以,货币当局不能变成图利者,不能用这个权力去寻租。

两条途径加起来,对照一下现实,可正应了一句江湖黑话:上天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来投。这种畸形运转的货币经济体系它能持续稳定地运转而不发生金融危机那才是奇怪呢。

 

我们从一个微观模型来看看现在的借贷经济体系是如何构成债务危机的。

私有者厂商甲合法地向银行B借贷一笔资金M,而后用这笔货币通过合法交易从市场上得到生产要素(土地、资源、设备、技术、劳务等等),同时货币M就合法地转移到了要素提供者乙手中。B向甲借贷的行为其实也是B自己的一种投资行为,目的是希望通过甲的组织管理活动获利时分得一杯羹。

所有推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有法律保证,无人可以从乙的手中强行拿走M。乙和B之间也不会因为M来源B而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甲用这些要素进行生产。但是甲的行为并不能保证他一定可以从产品销售当中获利。或者甲还没有货币回流,或者甲销售产品的时候消费者的认同改变了,不愿意出甲当初在可行性报告里预见的那个价位等等,如果甲在还贷期限已到时仍未回笼大于M量的货币,银行B并无权力从与之无关乙的手中收回亏损的量,只能是认赔,这个损失是永久性的,构成银行投资于甲的坏账。所谓“坏”就是无法收回了,只能认同留存在乙那里的那部分货币被乙所拥有的合法性。

这种“非正常”的情况经常发生,以至于“坏账准备”是银行账目上的一个常规科目。由此,经济体就获得了一个非常正常的“非正常”货币入口。此时去统计甲和乙构成的经济体当中的货币拥有量就会发现,这个经济体合法地拥有了M量的货币,这个量与银行的坏账量是相等的。

通货供给的一般过程是央行把属下造币厂的通货贷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再转贷给私人部门,私人部门在通过市场活动导致通货变成纯粹的私人财产。由于经济体不具有造币权,所以,流出造币厂的货币是绝对不可能有任何加量回流的。也就是说,所谓央行向商行借贷,只是一个名义,央行不以图利为目的,也不会承认自己图利,也不可能得到这个利,因此,央行向商行的所谓借贷,其实质就是“送钱”,是赠送,而实现这个赠送的方法或者说借口就是“坏账准备”。

 

如果货币当局以财政当局的面目出现,如果财政当局以财政收入增殖为目的参与金融市场运作,同样道理也有可能形成坏账。

当一个国家的财政当局实现扩展性的财政政策的时候,其实它心知肚明这是一个有去无回的投入,尽管是以借贷的名义投放货币,但是,这个债注定是无法收回的,只能挂在账上,直到有一天将之列为呆账、坏账进行冲销。

因此,厂商中的精明者就自立商业银行,以方便获得来自央行的、名为“借贷”实为“赠送”的货币配给。而普通的厂商,在财政当局实施扩展性财政政策的时候,一定要设法争取到政策支持,因为这种支持是单向的、是慈善性的,属于不要白不要的性质。不管是你有意还是无意未能偿还所谓的债务,财政当局都会自行处理。当国家财政开始开闸放水的时候,各个行业都喊干旱,但当水放出之后大家都知道,有多少是真正流入干旱之地了。

作为地方财政,也一定要善于跑部,勤于跑部,能争取到一份财政拨款就争取一分,因为这种财政渠道的货币流动实际上是有来无回的,不要白不要,白要谁不要?

 

国际上。2009年底至今,从迪拜到希腊,再到目前市场担忧的欧元区、英国、日本乃至中国、公司部门的债务危机被转嫁成了公共部门的债务危机。

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forex/20100630/09138206110.shtml 欧债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使欧元区银行间融资成本日益上升,5月以来,欧元区银行显露出严重依赖欧洲央行贷款的迹象。随着欧洲央行一年期贷款的即将到期,本周欧元区融资压力骤增,3个月期欧元区银行同业拆借利息升至0.754%,为2009101以来最高水平。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法兰克福当地时间628发布报告称,德国银行业的账面坏账规模居欧洲各国之首。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德国银行业资产负债表上的坏账账面价值同比增长了50%,达到2130亿欧元。该报告同时披露,2009年,英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由前一年的1070亿欧元增加至1550亿欧元;西班牙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由754亿欧元增加至968亿欧元;意大利银行业的不良贷款也从420亿欧元增加至590亿欧元。

 

最后的问题供读者思考:一个民主的国家,为何货币当局宁愿以把货币白送给厂商(商业银行)的方式实现货币向经济体的注入,而不愿意按照“按人发钱”的方式实现货币的注入呢?

 

 

阅读链接:

国务院批复信达转型 2000亿问题资产财政兜底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620/23368142940.shtml

我国养老金空账约1.3万亿 官员称国家自会兜底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hgjj/20100714/065682892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