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决要上诉!”昨日上午,听到审判结果的25岁男子董利平情绪非常激动。因前女友拒绝和好,他用硫酸泼对方,导致对方五官严重变形。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董利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赔偿9.8万元。女主角张雯艳戴着帽子和口罩坐上了原告席,宣判后她称“情绪很复杂”。
○庭审现场
被判死刑 男子庭上咆哮
昨日上午11时,市中院五号法庭门口,被毁容的张雯艳在家人和律师的陪伴下出现。10分钟后,董利平被法警押送到审判席。董利平一直平视前方,没与任何人有眼神交流。两三米外,张雯艳也站上了原告席,她始终埋着头,一动不动。
开庭后,法官直接宣布判决结果:董利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张雯艳各项经济损失9.8万元。
“董利平,你是否上诉?”法官问。“坚决要上诉!判得太重了!”法官话音刚落,董利平情绪激动,对着话筒咆哮着。
随后,法警将董利平带离法庭。当董走到旁听席边时,突然回头,狠狠地瞪了瞪原告席上的张雯艳。
○各方反应
受害者:我心头憋得慌
“我心头憋得慌,那种感觉很难表达。”走出法庭后,张雯艳告诉记者,听到法院的判决她心情也很复杂。她低沉又无奈地说,董利平性格太暴躁,庭上的表现就是证明。
记者注意到,张雯艳虽然戴了口罩,但脸上、脖子和手上的烧伤痕迹还是很明显,下巴更是向外鼓得很高。“我的下巴安了扩张器。”张雯艳解释,她已在医院做了两次手术,恢复得不错。
据了解,张雯艳以前有一张明星脸,但现在全身多处疤痕增生、双侧鼻翼缺失、五官严重变形。今年5月,张雯艳在律师的介绍下曾到一家工艺店工作,后因身体原因辞职。
被告姐姐:愿照顾她 求改判弟
董利平的父母在甘肃老家,昨日都未能到庭。
“律师已经给我讲了判决结果,判得太重了。”董利平的姐姐董艳娃说,父母年龄大了,身体不好,她不敢告诉他们判决结果,“弟弟确实犯了罪,应该惩罚,但死刑过重,应该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董艳娃哭了,称希望上诉后法院能改判。
“我会努力筹钱,争取早日赔偿张雯艳。”董艳娃称,由于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能做出的赔偿很有限,但是她一定会努力求得张雯艳的原谅,“我和弟弟都希望能把她(张雯艳)接到家里照顾,只要能减轻量刑。”
双方律师:或满意或意外
张雯艳的代理律师陈逢逢称,张雯艳很满意刑事判决结果,但民事赔偿部分会上诉。“我们坚持160万的民事索赔。”陈逢逢说,这包括37万残疾赔偿金、61万后续治疗及交通费、50万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判决结果我们非常意外。”董利平的代理律师罗文方说,刑事、民事的判决结果都与他和他当事人的预期有出入,刑事过重、民事显轻,他们将于近日正式上诉。
○焦点关注
泼硫酸判死刑 量刑重不重?
就本案的判决结果,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他们各有看法。
观点一:影响恶劣 应判死刑
四方达律师事务所陈宏律师认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本案中,董利平以报复、伤害、毁容等方式造成张雯艳一级伤残,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理应严惩。同时,董利平没有法定的减轻、从轻情节,因此,法院的判罚很合理。
观点二:慎用死刑 判决偏重
“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不足以判死刑。”四川成高律师事务所寇翼律师认为,董利平的手段非常残忍,行为也很恶劣,给张雯艳造成了严重伤害。但是,我国法律一直强调慎用、少用死刑,本案中,法院对董利平的判决偏重。
法院:手段残忍+严重残疾
判他死刑理由成立
在判决书上,法院表示,董利平因感情纠纷使用硫酸泼张雯艳,致其重伤并造成一级伤残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给张雯艳造成严重残疾,应当依法予以严惩。董利平虽是初犯,但对作案的关键细节避重就轻,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同时,董利平伤害张雯艳明显属直接故意,积极主动地实施伤害行为,故作出死刑判决。
○案件回放
和好被拒 硫酸泼前女友
2009年3月,董利平与张雯艳建立恋爱关系后同居,两三个月后就因感情不和分手。随后,董利平多次找到张雯艳要求和好,但均被拒。8月30日上午11时许,董利平携带事先购买的硫酸,前往九龙广场张雯艳上班的地方“谈判”,张雯艳再次拒绝和好。董利平一气之下左手抓住张雯艳的头发,右手将杯中硫酸倾倒在张雯艳脸部及身上后逃跑。
来源: 成都晚报见习记者 锁千程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