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时只有15岁的阿富汗伊斯兰学校学生小穆罕默德·奥马尔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那贫瘠落后的祖国竟会对北方强大、文明、先进的邻国——苏联有如此大的吸引力,以至于苏联人重兵入境。小奥马尔拿起了枪,保卫自己的祖国和信仰。在战斗中他4次受伤,其中一次一只眼睛失明。苏联撤军后,他回到家乡做了一名宗教学校校长。
然而赶跑侵略者后的阿富汗再次让奥马尔极度失望——曾经的所谓“圣战者”们开始争权夺利,混战不休,毒品肆虐,民众生活苦不堪言。这令奥马尔又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武装自己的学生,令他们以坚定、纯洁的伊斯兰信仰荡平各地军阀和部族武装,建立一个严格以古兰经教义为依归的阿富汗伊斯兰国家。这支伊斯兰宗教学生军在当地普什图族语言中有个简洁的发音:塔利班。
在奥马尔校长的领导下,塔利班逐渐发展成为阿富汗各派中最强大的一支势力,兵力达到5万多人。1996年9月,塔利班攻占了首都喀布尔,随后迅速控制了阿富汗90%的领土,建立了全国政权。
主要由普什图族人组成的塔利班,其治国之道被形容为一个“结合普什图部族律法(普什图瓦里Pushtunwail,以名誉为中心)的创新形式”,以激进的德奥班德学派观点诠释伊斯兰教。在这种思想规定下的“纯洁生活”里,各类商业活动被严格控制,正常的娱乐活动被禁止,妇女接受学校教育、甚至是正常社会交往的权利也被剥夺。但是在严格的伊斯兰律法之下,鸦片被禁绝,部族私斗被禁止。
“9·11”后,令奥马尔感到意外的是,美国人根本不顾及他提出的“只要美国方面向塔利班给出乌萨马·本·拉登策划‘9·11’事件的真凭实据,塔利班就向美国交出本·拉登”的条件,二话不说就动了手。
不知道奥马尔是否能理解为什么超级大国,不管是早年的英国和沙俄,还是后来的苏联和美国,都对自己的祖国如此感兴趣,以至于每每兵戎相见、必欲取之而后快背后所隐含的地缘政治、经济和大战略的考虑,但他一定知道近代以来,还没有任何外族能够征服自己的祖国,崇山峻岭的兴都库什山脉就是埋葬“异族侵略者”最好的墓场。
双面人奥巴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
□ 范晓鸣
2009年12月的第一天,他在纽约西点军校的讲台上,正式向美国人民宣布增兵阿富汗,证明他是一个战争总统;一个多星期后,在挪威奥斯陆另外一个讲台上,他摇身一变,发表领取诺贝尔和平奖的感言,成为世界和平的最大倡导者。
是谁让奥巴马前后演讲判若两人?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贝拉克·奥巴马?是在西点军校演讲的那个还是在奥斯陆演讲的那个?奥巴马在西点发表为其阿富汗政策辩护的极其勉强的演讲,其表现似乎既拷问了逻辑,(从他的肢体语言看)也折磨了他自己。在这之后,写手们搬出了各种难听的话,把第44任美国总统说得一无是处。“我们这个时代最优秀的雄辩家?肯定不是那个在大举增兵的同时准备撤出的小丑演员。”
当奥巴马在演讲中从道义和理念,转到结尾处的感伤时,他没有把哲学家和大师作为榜样,而是把无名的士兵和抗议者列为榜样。他说,有一名士兵“知道自己势薄力单,但仍然坚定地维护和平”,还有一名年轻的抗议者“知道将受到政府的残酷镇压,但她仍然有勇气大步前进”。最后,他告诉听众:“我们可以知道,战争将会爆发,但我们仍努力争取和平。”
奥巴马可能已经说服自己,如何扮演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并用如簧的口舌把战争与和平的关系予以生动阐释。但是诺奖评委注定失望,因为他们处心积虑冒着被批评的风险授予奥巴马这顶和平奖桂冠,却没能罩住奥巴马的战意。
或许,奥巴马可以辩解说阿富汗战争不同于伊拉克战争,它是程序正义的战争。为了证明他的阿富汗战争与布什的阿富汗战争不同,奥巴马政府在阿富汗新战略发表之前,还披露布什团队为了推动伊拉克战争,如何让拉登“死里逃生”,以至于导致阿富汗战争的胜利“功亏一篑”,拖延至今。言外之意,布什打阿富汗战争是为打伊拉克战争铺路,奥巴马持续阿富汗战争是为了反恐,为了更稳固的和平。
不过,奥巴马政府十分清楚,阿富汗增兵计划是奥巴马政府第一次采取积极的战争政策,对于这个政策的成败,白宫将要负上全面的责任。不过,奥巴马对“新阿富汗战争”的解释以及三万多人的增兵,并不能保证美国在阿富汗的胜利,甚至不能保证美国在未来的战争中光荣撤退。
更为重要的是,阿富汗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是复杂的中东问题的一部分,是西方文明与伊斯兰文明冲突的一部分。因此,简单的军事行动,无法根本解决深沉和纠结的中东冲突,也无力摧毁塔利班和基地组织死灰复燃的土壤,这也是这场战事不可能成功的最大原因。
本文出自《环球财经》 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