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企业考核管理公正有效
——在中宜电讯公司管理会议上的谈话16-5
(王在安 2010-07-20)
5.如何做到公平有效的考核管理?
公司市场部经理吴晓娜:
我们现在准备让各门店独立核算,对绩效责任指标的考核也由下面各门店的经理自主进行考核。作为公司,我们应该不应该干预他们的考核呢?是以他们上报的结果为准呢,还是由我们去帮助他们做考核?
王在安:
第一,考核应当是逐级考核,公司考核门店和店长,店长考核员工。你所说的各门店自主考核是什么意思呢?是对店长和整个门店的考核呢还是对员工的考核?正确的做法是:公司考核门店和店长,店长考核员工,上一级考核下一级,逐级考核。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要越级考核。
第二,并不存在是以下级上报的考核结果为准呢,还是以上级参与的考核结果为准的问题。无论是哪一级报上来的考核结果,只是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是符合公司有关制度政策规定的,都具有同等的效力。
同时,员工对于考核结果不满意,有意见,有权利提出质疑;对于各门店报上来的考核结果,如果员工或有关领导有异议,有意见,一方面公司有义务进行复查核实,另一方面公司也有权利做出评估评价,并给予表彰或处罚。
对各门店的考核指标、考核办法、考核程序,应当由公司统一制订,不能由各门店各自为政地制订。各门店对员工的考核指标、考核办法、考核程序,也应当由公司统一制订,或者各门店提出后报公司批准,各门店不要自行其是,各搞各的一套。
对于公司来说,店长(门店经理)是被考核者;对于员工来说,店长(门店经理)是考核者,行使对员工进行考核的权力。
一般来说,公司领导人主动干预各门店经理对员工的考核工作是不妥当的。但是,公司领导人有权力也有义务对各店店长报送上来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价,进行审定;对员工的质疑和异议进行调查和确认,对店长的考核工作给予表彰奖励或批评处罚。
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对店长的考核,有可能会产生一些异议;店长对员工的考核,也有可能会产生一些异议。比如,由于某种主观或客观原因,被考核人可能会觉得不够公正。所以,为了保障考核结果的公正性,提高考核的效力,在考核程序上,应当增加对考核结果的公示、异议、调查、评价等环节和内容。如果通过公示、异议、调查、评价,发现确实有人在行使考核权力时显失公正,或有明显的主观过失,不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员工,公司必须公开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还要给予包括撤销职务在内的严肃处分。
一方面,员工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不公正时,要保障员工投诉、申诉、提出异议的权力,并且要给员工以负责任的答复。
另一方面,如果经过调查,确认员工的投诉、申诉、异议不妥当,或有误解,公司和店长均有义务与相关员工进行沟通交流,或说明情况,消除矛盾;或消解误会,取得谅解;或批评教育,讲清楚道理;以便提高员工的素质。所谓公司领导层对各门店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干预,应当界定于或适用于这样一个层面上。
员工对于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时,有权利提出异议或越级投诉。这种异议或投诉,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上级领导人在考核下级员工时,确实有失误,确实不公正,确实有过错。一旦确认发了这种情况,就要批评教育上级干部,甚至追究他们的责任,给予适当的处罚。另一种情况是上级领导人在考核下级员工时,并无主观故意过错,仅仅是由于情况了解不够清楚,或统计不够准确,发生了一点儿不太公正的问题。由此造成了下级员工对上级领导或考核结果的误会、误解。一旦确认是发生了这种情况,就要引导上下级主动进行真诚平等的沟通,通过谈心、沟通、交流,消除误解和误会,达到互相理解,取得共识的目的。
你是公司的副总经理,所提出的问题还是比较具体清晰的。只有对问题描述的比较具体清晰,才能较好地解决问题。所以,你还是比较称职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