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阶段以来,煤矿安全成了老大难的工作,问题多,事故多,难度大,管理部门感到十分头疼。主管部门制定了一个又一个制度,下发了一个又一个规定,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规定》明确,煤矿领导没有下井,一旦发生事故,最高可处煤矿500万元罚款,对煤矿主要责任人罚款上年年工资的80%。《规定》将于10月7日正式施行。
这一规定能否真正解决问题,还有待于实践的证明。发达国家的煤矿安全管理,主要靠科学的方法,严格的执行措施,明确的责任制度,先进的技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