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枪案受害人陈信滔来京上访


福州枪案受害人陈信滔来京上访

 

 

 

2001220日,福州发生了一起重大警匪勾结杀人抢劫案。起因是在福州黑恶势力徐承平为垄断福州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与从事二手车交易的陈信滔兄弟发生纠纷,哥哥陈信华请卞礼忠做调停人与徐承平见面协商此事。

    徐承平勾结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利用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把卞礼忠骗到指定地点枪杀,同时调动警用拖车协助徐承平抢走了陈信滔的价值500多万元的30多部车。第二天,当地报纸报道此事称卞礼忠敲诈勒索持枪拒捕被当场击毙

    此后,犹如置身于一场大梦中的陈信滔,竟被指控为犯下敲诈勒索罪的卞礼忠的幕后黑社会后台。2005年,真相逐渐大白于天下。陈信滔也因被抢的巨额财产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被告是徐承平和福州公安分局晋安分局,成为《物权法》颁布后的首起利用民法通则第121条之规定要求行政机关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讼。

    对福州枪案中涉及的侵权责任承担问题,2006年7月,六位民法、行政法专家对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职务侵权一案的归责进行了研讨。应松年, 姜明安, 毕玉谦, 尹田, 杨立新, 张新宝等六位教授均表示,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一、郑军、刘雄、沈思忠、陈世滨、郑明等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人民警察在福州“2.20”案件中的系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二、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的职务行为与徐承平的犯罪行为共同侵犯了陈信滔的财产权。所以,陈信滔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徐承平和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连带民事赔偿,也可以单独向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要求国家赔偿。并且,陈信滔损失的赔偿范围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外,还应当包括预期收益损失。

    六位专家还认为,陈信滔财产被抢劫诉请民事赔偿一案,直接损失达到500万之多,还牵扯到现已出逃的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因为该案性质极度恶劣,拖延时间长达三年,中央高层领导闻之也高度震惊并派专员前往福州督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三十七条之规定,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更为妥当。

    然而,自从陈信滔2007年4月递交起诉状,请求福州市公安局承担连带民事侵权责任,福建省高院一直不通知是否立案。福建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在7月接受《瞭望东方周刊》时表示,不管立案与否,法院都会给当事人答复,不会出现既不受理又不裁定驳回的情况。到现在五个月又过去了,省高院在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一次又一次催促和询问下,仍不给任何答复。

    陈信滔来到北京上访。他听说最高法院对第一次来访的人会比较快地接见,果然,他排号后很快得到法官接见。但令他失望的是,法官丝毫没有想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只是非常迅速地听了他的陈述后说,这些情况你向省高院反映了吗?然后就让他继续等待。

    福建省高院的人在两年前陈信滔被释放后见他时,说,你这个事,要慢慢解决。你是共产党员,到处告状,给我们福建省抹了黑,没有党性,犯了错误。

    陈信滔说,当初我在法庭说我是党员,我是冤枉的,你们有人听吗?!

现在陈信滔来到北京,准备到最高法、最高检等地方一一上访登记。虽然他也知道,这可能收效甚微,但起码他要表明一种姿态,说明他会坚持到底。作为一名退伍军人,他也准备找相关部门反映他的事。

    耐人寻味的是,最近福州市公安局忽然打电话通知他,让他把当年(2001年)扣的车拿回去。当年公安局动用警车拖走他的二手车市场的数辆交易车辆,到现在已经锈迹斑斑,破损不堪,拿回来已经没有任何价值。陈信滔说,你们这样打电话通知我太不正式。但无论如何,他已不准备拿回那些车。

    同时,他因被错关三年,获得国家赔偿8.9万元,他也不准备接受。他说,难道一个人被诬为黑社会幕后黑手,失去自由被关三年,家庭陷入贫困,孩子心里蒙受深深阴影,学习生活都受巨大影响,这些就值8.9万元吗?他出狱时,四十多岁的人,头发全白。

    500
多万的直接损失,1300多万的间接损失,到现在都没有一个说法,这是正常的吗?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党员,陈信滔始终坚持正直做人,也坚持按照法律办事。

    公盟在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作为法律人,我们思考的问题有:

一、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太窄,赔偿数额太低,且不包括精神赔偿,受害人往往难以获得赔偿,即使获得,赔偿数额也与实际损害不相称,这对受害人是否是再一次的伤害?

    二、民法通则第121条从未被激活应用于公民要求司法行政机关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启动这一条向公权力机关提出民事索赔具有重大法理学意义。这次陈信滔和代理律师李方平希望启动这一条,在国家赔偿之外另外寻找一条路来寻求公权力机关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公权力机关不愿意对相对人承担民事责任,正因如此,民法通则颁布21年来,还没有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因职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公民在面对公权力侵权行为的时候,维护权利要求赔偿的途径仍甚少。陈信滔的本次民事索赔诉讼如能立案,在国家赔偿法没有得到修改完善的情况下,对保护公民权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我们希望福建省高院能尽快立案,也将继续关注公民陈信滔在京上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