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入人大的贪官代表太嚣张,竟然主张给贪官免死牌。


混入人大的贪官代表太嚣张,竟然主张给贪官免死牌。

                 ------是谁把贪官代表选成人大代表的,人大里有真正的人民代表吗?

   温家宝在讲话时强调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温家宝说,要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温家宝说:“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孳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会改变,就会“人亡政息”,这是我们面临的极为严峻的重大考验。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

然而,混入人大的贪官代表牟新生委员却提出:“我个人认为有必要研究取消现在刑法中关于国家公职人员犯贪污贿赂罪的死刑罪名。”他说:“从国际上看,大多数的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罪犯一般都没有死刑,因为职务罪犯特别是贪污贿赂罪犯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面也比较宽,在现实中侦查、调查这种犯罪难度相当大。”

 往小里说,给贪官免死牌,就是强力纵容贪腐,往大里说,给贪官免死牌,就是想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人民来说,给贪官免死牌,就是对人民利益最大的犯罪和威胁。    

贪官本来就享受着奢侈豪华糜烂生活,随便一个县城里的科级干部,就能贪污67个亿,就能在北京和海南拥有35套住房(山西某县煤炭局局长)他们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巧取豪夺已经到了有恃无恐的地步,现在取消悬在他们头上的利剑,给他们发免死牌。那他们更加肆无忌惮的对国家和人民实施更加变本加厉的犯罪。另一方面也会鼓励成千上万的贪官前赴后继。

日前,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郑少东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近两亿元,一审也被判处死缓。越来越多的贪污贿赂犯罪官员因被处以死缓而暂留一命,以致有人质疑死缓判决成了贪官的“免死牌”。现在可好,干脆连死缓也不要了,直接给贪官发免死牌,真不知道是谁把这个贪官代表选成人大代表的。

为什么牟新生敢于冠冕堂皇的提出给贪官免死牌?人大里真正的人民代表有几个?为什么对贪官有利的法律都能顺利通过,对人民有利的法律却迟迟得不到回应?          

就贪官代表牟新生提出的给贪官免死牌的议案,网友们义愤填膺,纷纷发表自己的慷慨激昂之词。

   1.“老百姓永远是搞不过贪官集团的”,“反正,每一次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不是以维护老百姓利益为出发点的。

   2.死刑都取消了,那这些贪官就更肆无忌惮了!”

   3.“死缓”我认为该删除了,应换成“斩立决”,一个“死缓”不知又会多培养出多少的贪官,这些都是玩弄百姓的把戏,当今中国的贪官都可以产业化了,痛哉!!!!

   4.你不要笨到人家把你卖了你还帮人数钱好不。从上到下都在贪。你能期望他们管?就算死刑也不怕。大不了我给他们送钱判死缓。在贵族监狱里面好吃好喝泡小姐,安稳过上35年。再出来。给他安排一个小官职。继续作威又作福。

   5.在过去对贪官有灭九族,现在死刑对贪官就是死缓,死缓就是几年就可以出来,现在要是死刑这个摆设都没有,真不知道这样的社会能走多远.

   6.为什么要有刑法、死刑,就是不能杀一警百,让其他人不敢去犯呢? 如果考虑到人性化去废除很多死刑的话,那是对法律的践踏,对社会及其他官员的及其不负责任! 再者,在这方面不能和西方法律学,中国人的劣根性(没有扁低的意思)、中国的历史传统以及现在的社会现状决定我们不能象西方那样,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中国必然天下大乱!

   7.取消贪官死罪,就是纵容犯罪!

   8.一看你的言论就是个没进入社会的娃娃,现在的贪官不判死刑基本就不算有什么惩罚。这个世道,被判死缓,监禁23年,然后表现良好改为有期徒刑,再呆个2年,再来个表现良好,保外就医!死缓的贪官基本只在监狱呆45年最多!呆久的是没给钱的。你觉得他们会傻到把钱都放在国内或者都被没收?贪钱少的自然不会死刑死缓,贪多的不知道分散转移?何况能移民的都移民了,自己不能走自己的家人不走?别跟我说有什么规定如何如何,都是摆设,都能变通。现在对贪官唯一能让百姓欣慰的就死刑了。同意的顶我!

   9.还有黑律师可以把判死缓的捞出来。官官相护表现的何其张狂!

   10.要取消死刑的这人估计也是贪官,为自己解脱呢,中国如果取消死刑,那贪官只会越来越多,中国不应该取消死刑,还要加重死刑,不要设什么死缓,判完了立即执行,如果死缓,这人估计就死不了了,希望媒体记者朋友们,调查一下,判了死刑的,现在有多少人没事了,估计是一个爆炸性的新闻,支持的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