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9日的《南方周未》专题报道了“公安部督办的福州警匪勾结杀人夺财案真相”读罢令人震惊。这起案件惊心动魄完全不亚于警匪片,案件中所披露的警界腐败分子的恶行,真是令人发指。无论在那一个国度,靠纳税人俸养的警察都是保护民众安危,维护社会安定的。在人民当家做主的中国更是如此,因为他们头顶着庄严的国徽,有着人民警察的神圣称号。而福州警界里以王振忠、刘雄为首的一批腐败份子们,却与当地一个罪恶老板相勾结,并助纣为虐,制造了令人惊骇不已的杀人夺财恶行。
值得庆幸的是正义终究战胜了邪恶,真相大白于天下,冤屈者得以昭雪,做恶者得以严惩。了解了整个事件的真相后,心中除对王振忠、刘雄等人深恶痛绝,为这迟到正义终于降临而心慰的同时,不免也提心吊胆的捏着一把汗,如果不是后来福建省公安厅分管刑侦的副厅长牛纪纲被任命为福州市委常委(后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如果不是公安部长周永康接到受害人陈信滔的投诉信、警务督察司几次派人前往福州调查督办此案,也许这迟来的正义还会继续迟迟不能降临。在我们这个社会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因主要领导的变换或某些高层领导的过问而使案件出现转机的事,而不是制度自身产生的转机,那真是体制的悲哀。
即将被实施“双规”的王振忠为何能携1000多万美金和情妇出逃美国呢?办案人员能从王振忠的家里搜出近3000万人民币,说明他早已腐烂透了,可为什么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却迟迟没能挖出这大蛀虫?对王振忠这样有权有势的人监督是否流于了形势?检察机关,还有法院明明发现此案有明显的漏洞,为何都不能依法行事,而采取被动拖的策略呢?那就是在福州邪恶的力量已经占了上峰,正被邪压,正只好迂回避邪了。当今产生司法不能公正是多方面的,但最关键的是党政领导对司法指手划脚干扰太多,使司法缺少一个能独立执法的环境。
这起福州警匪勾结杀人夺财案给人予深刻的警示,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千万别让它在共和国的土地上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