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晨报、晚报、快报头版。
报纸用版面在表达对伊春空难的深切关注。
今天,媒体已经自觉和习惯了通行的新闻追求,比如关心生命、关注身边人、身边事。所以,《扬子晚报》是:伊春空难42人死亡 江苏3人罹难4人受伤;《南京晨报》是:南京一女官员伊春空难中遇难……
《扬子晚报》报道说:南京小飞机飞的还不错 (A7 冯)
《中国青年报》说行业迅猛发展渐显安全隐患,国内支线航空亟待规范 (王)
这次伊春空难中有一个特征是小。小航空公司、小飞机、小制造、小机场。
业内人说,飞机越大,抗干扰能力越强,相应的维护和调度要求也越高……当然,飞机的大小不能和安全级别划上等号。但综合因素就能够决定安全系数。假设,一个频繁改革的小航空公司,飞行员对公司没有安全感和归宿感、思想波动、老是想着跳槽;比方,小机场塔台设施的先进性和安全经验肯定比不上繁忙起降的大机场;比方,波音和空中客车的制造的飞机市场占有率和成熟度肯定好一些……伊春空难的黑匣子很快会破解这次空难之谜!但结果无论是什么意外、或者什么突发、或者什么偶然--都是综合安全因素导致的必然。这和大排档的龙虾比五星级酒店的龙虾风险大是一个道理。
韩寒在书里有这么一段话:某某(国航)航空公司还没有坠过机呢……坠机一定会有的事情,未来已经安排好,只是还没有发生,所以每一位乘坐某某(国航)航空公司的乘客,只是在无限的逼近这个时刻而已。
不要觉得毛骨悚然和故弄玄虚,韩寒之所以超越同辈作家,就是他总比竞争者多一点点哲学灵感。
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今天基本上不再有人怀疑,尽管空难刚刚发生。但飞机一旦出事,象伊春空难这样的逃生率也算一个奇迹。
国内航空业的竞争让乘客降低了机票支出,一些民营航空公司的奋斗也在一点点打破民航业的垄断。
我只是希望国家能给这个行业更强大的支持和保障,让乘客在在安全和实惠中得到最理想的平衡。
京藏高速超级大堵车引世界关注
《金陵晚报》略……
因涉及商业秘密 公交IC卡案昨不公开审理 (F10 冯)
《现代快报》说,今年4月19日,南京律师王志国的公交IC卡丢了,去办理挂失。工作人员告诉他,7天后可以查询余额,并且自遗失至转值期间的余额损失自负,也就是说,虽然你今天挂失了,但是在IC卡公司将余额转过来之前,有人刷你的卡,你还是要自己承担损失的。而这个转值的时间最多甚至要等到一年后。此外补办卡还要交30元的费用,这个费用是没有发票的。
王志国觉得,这些做法都不太合理,几次交涉无果后,将南京市公交总公司和南京公交IC卡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立即返还卡内余额42元,并出具30元办卡费用的发票。
昨天,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原因是公交IC公司认为,此案涉及商业秘密。法庭上,当王志国问对方哪些是商业秘密时,IC卡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公交IC卡挂失并进行有效查封后,其他人就不能使用该卡了……这充其量算一个常识!
我看,商业秘密是假,拒绝旁听是真,是想以此来逃避舆论的监督。你说这IC卡消费功能不断的升级,卡也越做越好看了,怎么涉及市民切身利益的挂失功能,就怎么都不能升升级呢。
(苏州)小白领每月花600元住上精装房 (王 F15)
《现代快报》说,近日,苏州工业园区开始启用优租房项目--锦程公寓,园区内刚工作的小白领,可以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租,最低每月只需600元。不过,因为主要是为了给工业园区人才提供一个缓冲周转的住房,因此,租住优租房的合同期限,最长仅为两年。
书记员弄丢上诉状 当事人只得去坐牢 (A17 冯)
《南京晨报》说,1994年陶云江任昆明小哨建筑经营公司经理,1995年公司更名为昆明小哨建筑装饰经营公司,陶云江仍负责相关业务。到了1997年,陶云江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他冒用小哨建筑装饰经营公司的名义,私刻公章同建筑工程公司签订非法协议等4项犯罪事实。同年7月被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陶云江不服一审判决,于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就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结果等到最后陶云江等到的不是二审立案通知书,而是被告知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即刻去监狱服刑。
为什么会有这样子的结果,陶云江从入狱开始就多次给法院、人大等部门写信讨说法,直到2003年4月自己减刑三年提前出狱,这事仍没有一个说法。出狱后的陶云江是继续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直到最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言人才表示,当年陶云江的上诉状确实是送到了中院,但是因为书记员的疏忽搞丢了,这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目前此案已经发回官渡区重审,粗心的书记员将被追究责任。如果重审推翻了当年一审的判决,那这7年的牢怎么补偿呢?
(浙江金华)无钱打捞 妻子跪求遗体上浮 a3(王)
不要提打捞队是部队退伍的
《现代快报》说,最近,在浙江金华,一名贵州男子在水库溺水身亡,他的妻子雇请当地专业打捞队,对方竟然开价1万元!据说,这个专业打捞队,其队员以前都是潜水队队员。可是,因为付不起这笔钱,这名妻子只好跪在水库边,点燃几柱香,喃喃地说:菩萨保佑,让我老公的尸体赶快浮上来吧。
这不禁让人联想起,刚获得中国新闻摄影金镜头奖的那组新闻照片《挟尸要价》……去年10月,湖北几个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牺牲,而打捞公司非但不协助救人,还要收取3.6万元的捞尸费……
事实上,在国外,许多城市都有政府专门设立的溺水事故救援队伍,一碰上溺水事故,是由专业的救生员和潜水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欧洲,急救医生甚至是和救援人员,同时到达现场的,这样就不存在打捞费造成的伦理悲剧了……
再看国内的这两桩悲剧,打捞队冒着一定危险,付出了劳动,那么,收取打捞费也是合理的,但如果这个打捞费高到天价,就脱离了劳动所应得,成了勒索、乘火打劫!发死人财,利用人命赚取经济效益,足以让社会良知惊诧、齿冷。
说到底,假如政府能主动填补这项公共服务的缺位,不管最终人命能否挽回,起码也是在某种程度上挽救社会的道德和良心了!!
(北京)电信内鬼倒卖用户隐私 (冯)
《人民日报》说,通过修改他人手机密码获取个人信息,甚至通过手机定位系统锁定使用者的位置,这些只有在电影中才会看到的情节现在已成为现实。最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审理一起私家侦探敲诈勒索案。而这些私家侦探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竟然源自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的员工。
这些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任意调取他人的私人信息,然后以每条100至200元的费用卖给一些调查公司,调查公司可能再加个价卖给其他的调查公司,这些信息就为某些不法分子作案提供了方便。这一方面折射出我国电信企业运营和监管的漏洞,另一方面其实在现实社会中,各机构或者个人对私人信息隐私权的法律观念的淡薄。
说个我身边同事的真实例子,前几天同事打一家民营快递公司的电话要对方上门取包裹,结果电话一通,对方接线员就说你家是不是某某区、某某路多少号,某某小区,某幢楼,几零几室。同事当时都懵了,要知道这家快递公司的电话他是第一次打,关键是这个位置的房子同事是上周才交付完成的。手机号码以及房屋位置等个人信息只有房产局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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