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非信访区域不如创建无信访区域
陕西省西安市二府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的工作人员这几天有点忙,因为《西安市信访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正在接受市民意见。8月25日前,电话、电子邮件还将源源不断涌进这间办公室。(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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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访立法,明确信访责任,规范信访秩序,促进稳定和谐,西安市的做法无疑值得肯定,不过,笔者以为,与其规定由区、县公安机关划定非信访区域,信访人不得在非信访区域内进行信访活动,倒不如下力气创建无信访区域来得更实际、更有效。
国家建立信访制度,目的就是给群众提供特种维权通道,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障。有关官员和有识之士都认为,绝大部分的信访行为都是有道理的,而非无理取闹,胡搅蛮缠,因此,创造条件,想方设法,解决矛盾,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显然是减少乃至杜绝信访的关键所在,也应该是我们做好信访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不难想象,如果划定非信访区域,无非就是党政部门办公区、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等容易引起关注和轰动的敏感区域,个别上访户恰恰正看中这些地方,以吸引有关部门的注意,制造影响,施加压力,因而,即使划定这样的非信访区域,也未必就一定能够遏止其采取过激行为的冲动,采取强制措施也只能是治标而非治本。
值得关注的是,西安市正在拟订中的信访条例,将明确各级、各部门承担的信访责任,规范解决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和标准,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并且建立严肃的问责机制。倘若相关职能部门和官员都能以高度的责任心,依法依规对待和处理信访事项,信访、累访、缠访等现象必然会大大减少,乃至出现更多的无信访区域,那么,划定非信访区域也就自然变得多余了。
划定非信访区域不如创建无信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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