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挥刀自伤折射出扭曲的师道尊严


教师挥刀自伤折射出扭曲的师道尊严

杨于泽

 

       在湖南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主持的一个纠纷调解会上,郴州市九中教师何海滨向学生家长认错、道歉,他认为家长也应当向他认错道歉,但家长没有,于是他掏出一把多功能折刀,“愤而自伤”。这是《中国青年报》昨天的报道,报道很担心“师道尊严”不再。

       何海滨之所以认错、道歉,是因为他确实有错在身。7月3日早,学校政务处主任何海滨发现一个未穿校服的男学生,上前盘问,该生不肯说出姓名和所在班级,态度也不好。一气之下,何海滨将该生拖到政务处办公室,并在这个过程中爆出粗口。

       可巧的是,这名学生有心脏病,家长担心出事,立即赶到学校,在孩子肩颈部位发现了何海滨留下的指甲抓痕。这时候,学校正在举行升国旗仪式,何海滨正在升旗台上,家长当着上千学生的面把何海滨拖到办公室,要求学校进行处理。学校给出4条处理意见,其中首条就是向学生及家长道歉。

       但何海滨拒不道歉,他认为如果有错也是双方都有错,应该相互道歉。事情引起了区领导的干预,于是何海滨率先认错、道歉,而家长没有跟进,于是就有了何海滨“愤而自伤”的一幕。

       何海滨身为人师,粗暴对待学生,对学生缺乏尊重,错误是明摆着的。中国有很多知错必改的古训,《尚书》说:“改过不吝。”孔子说: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当,公开向家长道歉,是为人师表的内在要求。何海滨公开认错、道歉,是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教师的职业伦理要求。

       因为家长没有“相互道歉”,何海滨觉得不公平,“愤而自伤”,这就是错上加错了。家长当众把何海滨拖到办公室,确实伤害了师道尊严,是错误的,有必要向何海滨认错、道歉。但何海滨之所以需要认错、道歉,理由完全基于其自身错误,是改正自己的错误,不能以别人认错为前提。

       把自己认错当成换取别人认错的条件,这是一种道德“交换观念”。老师是育人者,育人除了传授知识,也包括道德修养上的言传身教。这意味着,老师必须能够在道德上自我完善,至少要有道德自我完善的意愿。你认错改错,你完善了自我,获得了人格的力量。别人有错不改,那是他的错,不是你有错不认、有错不改的理由。

       在本事件上,教师在道义上最应进行自我反省。家长当众把何海滨拖到办公室,这是错误的,但它肇因于教师粗暴对待学生。为人师者如果能够尊重学生、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他还是会赢得学生及家长的尊重。个别家长的非礼会造成教师一时的不快,但值得尊敬的教师终究不会缺少师道尊严。

       在何海滨老师的身上,我们看到的不是师道尊严受损,而是严重的人格缺陷。自己犯了错,死不认错,认错还要设置交换条件,这已经够荒唐了。为师的认了错,家长不认错,于是愤怒,拔刀自伤,其个性明显偏执。要是他压根儿没错,而纯属面对一场误会,这位老师要是愤而拔刀,他的刀会刺向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