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奖开评在即,我有二的感慨


鲁奖开评在即,我有二的感慨

 胡殷红

 

干了许多年的记者,白纸黑字、真人真事地写惯了。如今,少了不少当记者“赶场子”的“繁荣”,心里暗自抱怨许久,又着实不敢说多,搞不好落个不识抬举。可不管我现在变成个啥东东,我知道我就是块记者的料。“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直接表达、立字为证、文责自负”,这二十个字已成固有的思维方式和思想方法。有好心人给我提建议,让我改改“目无尊长”的做派和不分场合、口无遮拦的习惯。我不是不想改,就是想也改不了。我是觉得,只要我活得真实、做人真诚,爱咋咋吧。

一个活到这把年纪,已有了固定的思维模式,却又必须时时拧巴自己的想法,确实挺累,但又必须拧巴。这是尊重自己,也是尊重别人。只是我心结未解,总想着把自己当记者,过嘴瘾,尽管早几年就不发我记者证了。这几天想到鲁迅文学奖开评在即,我就又有了“二”的感慨。

一,看到的听到的不一定能写。这里面包涵有原则,有规矩,有操守。无论做记者还是别的职务,只要是依附在“体制”内的一种职业,选择了就必须记得自己喝的是黄河水而不是密西西比河水,想一边喝黄河水一边说密西西比河那边的话是犯忌的事。这一点我感慨万千。记得多年前,作为中国作协直属报社《文艺报》的记者,有幸作为工作人员而不是以记者身份参加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全过程和“第六届茅盾文学奖”的初评办公室工作。既然参加了这项工作,就得按原则、守纪律。我自己给自己定了个规矩,评奖过程中不与评委议论任何有关作品、作家的事,因为作为工作人员任何议论都不符合当时的角色与身份。评奖结束也必须按评委会要求从事报道。如果自己想自由表达观点,也只有拒绝参与这项工作,想说啥说啥,这是个人观点,没谁管得了你。但在这期间有些人,包括个别评论家不然,既想戴上评委的头衔,占上这个平台,又不严格按规矩行事,两头买好,全想顾着。弄得还没正式公布结果,获奖的被四处恭贺还得佯装不知,失之交臂的八方打探谁没给自己投票。也正是由于此种原因,记者作为工作人员参与评奖办公室工作的资格从“第六届茅盾文学奖”初评后被取消了。我当时就认识到,看到听到的不该写不该说的事,是记者的忌讳,也是做人的忌讳。

二,写出来的不一定是真实的。现在媒体竞争激烈,报社对记者发稿量要求高。有些记者为了凑稿子,抓新闻,常常是从网上和各类报刊上发现些事件和议论,东拼西凑就成了自己的报道。比如,中国作协“2004年重点作品扶持”一事,初评组刚刚进入讨论阶段,《中华读书报》8月11日就发表了实习记者的署名文章,称“从评奖办公室获悉,2004年度中国作协重点作品选题推荐工作已结束,入围作品为220部获项目论证委员会评估确定”等,完全不准确的消息。18日上海《东方早报》也以此为版本也报道了此消息。

记者抓新闻,发现新闻线索,是职业的需要,但是以讹传讹、捕风捉影、编造新闻、虚拟采访现场等为“保证发稿量”的确真真是记者的忌讳。

我心里把自己当记者,又不干记者的营生了,心里想的和现实生活错了位,这也许就是命运。为了把自己的生活、工作和心情捋顺点,除了尽心尽力地干好“公事”外,在博客这一亩三分自留地里,撒点种、种点菜,写点看到,想说的,能写的,可说的,慰我心忧,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