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地产行业可谓热闹非凡,国家频频对其调控,而房价也在高速上涨中有一定的抑制,在某些地方出现了成交量和房价下跌的现象。而不管是专家还是学者都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多方面讨论,可以看出大家很关心该行业的发展,其实最主要关心的还是房价的升降。国家已经着手利用各种手段调控房价,其中税收手段是其调控的主要手段,而前段时间物业税的开征讨论比较热,而近段时间房产税的热度已经超过物业税。据财政部近日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地方税改革的一部分,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2012年开始试点,估计这低于各位专家和市民的预期。看到2012我就想到电影《2012》,预示着地球完蛋的日子(一笑了之)。为什么国家非要等到2012年进行全面试点,理由是由于该税种在支出方面的相关政策还有待完善,其实为什么迟迟不推出,这与我国的税收体系有很大关系,同时房产的产权问题也不是一时能够解决的,地方和中央税收的划分也是一种利益的划分,是需要时间来考虑。看来一项税收改革的实施需要很多配套措施。不过这种房产税预期会影响到房地产开发商和拥有多处房产的投资者,也许等到2012年,他们就已经找到应对措施,其政策效果并不明显。
房产税并不是什么新税种,其实在我国早就有之,属于财产税的一种。只是那时的房产税不健全,而现在房价的上涨,与一些投机者有关。所以,国家想利用此税种来间接调控投资者行为,以达到降低房价目的。到底房产税和物业税为何物,其征收对我们的房价有何影响,这是我们比较关心的问题。
房产税并非新税种,根据1986年的《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税,即在城市、县城等按年征收,其中,对个人所有非营业性房产免征。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一般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如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 按照70%折旧后做为依据 就是70万 每年征收1.2%就是8400元。目前中央财税部门的基本思路是,对1986年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将房产税覆盖到个人非营业用房产,在某些房价上涨过快城市率先施行,且首先对高端住宅开始征税。
物业税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对一种行为征收的税。是一种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调节经济的手段。物业税在很多国家都有之,属于地方税种之一,是地方政府主要的收入之一。而物业税,早在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时就写入了决议,并于2003年开始在全国进行物业税“空转”试点,其重要内容就是“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物业税在我国还未明确出现,因此,前段时间在讨论开征物业税。不过,目前,物业税已在4个城市的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其中重庆、深圳、北京三地将先期推出,而上海试点将延迟至世博会之后。如果试点成功在全国推行(经济观察网)。
不过此前,物业税和房产税是试行,如果试点成功,才能在全国推广实施,这样对那些拥有房产的人增加物业持有成本,遏制一部分房产需求,对于平抑房价有一定的作用。
而在我国很多税收属于中央税收,就现有的税收政策,房产税,地方占7%,国家占93%。所以税收改革的计划中要将地方的份额提高到40%。这也是我们前段时间一直讨论为什么地方政府一直发展房地产行业的原因,因为地方政府收入有限,只能靠卖土地获得收入。如果对这两种税收进行改革,即改革现存的房产税和开征物业税,地方的税收收入增加也许会对地方政府的卖土地行为有所遏制。
不过从中可以看出,物业税和房产税实际属于同种税种,都是对房产持有环节征税,不过,区别在于物业税涵盖范围广而已。当前我国在房产持有环节征的税主要有两种,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不过前者只对经营性用房征税,后者则对个人住宅免征,可见,现有税种对于拥有多套住房者没有征税,这也造成了当前有些房产投机者投机成本较低。不过物业税和房产税在立法上是不同的,物业税是要经人大立法确定,而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房产税于属于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所以,有可能以房产税之名冒物业税之实,扫清了人大立法的漫长审议屏障。同时物业税的实施是需要很多条件的,而现在我国确实不能满足这些条件,主要的条件就是:翔实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房地产价值批量评估;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但目前我国在这三个方,不管是在技术、评估体系、人才方面都不具备。所以,政府不敢贸然征收,只能先试点,不过2003年的试点不怎么成功,2010年又试点,不过有待验证,因为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环境确实存在诸多问题。
我们不要期望这两税收的改革能够对房价有什么影响,其实影响甚小,只不过是能够显示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的一种信号。每种税收的征收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也许不竟然见,我们就成为了纳税的主体。实际上最后的承担者一般是老百姓,因为,税是可以在生产者和消费者转嫁的。同时这两种税种的推出还需要漫长的过程,因为,房产税和物业税是对房屋的持有环节征税的,操作性难度较大。房屋的产权本身非常复杂,也多种多样,对产权的明细划分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很多专家说加强税收征管,这不是轻松的事,需要增加很多征收成本。不过,毕竟国家有意推出这两种税种,还是对那些房地产投机者的利润有所影响,他们会考虑到这种税收的征收对其投机行为有何影响,自然就有可能减少房产的购买,也许房价因此降点,这只是我们的愿望,希望在若干年后能够实现!至于房价能否降下来,是否要购房,在当前这种复杂的环境下,是很难判断的,不过等晚些时候再判断是比较好,也许我们熬上一段时间,房价就降了,大家就能有自己的住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