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新政”为什么不见效?



  “新政”出台几个月了,至今高企的房产价格仍然不见明显回落,倒是不断传出中央可能放松调控、重新出台经济剌政策的各种传闻。开发商在等,市场在观望,大家都对中央调控房地产的决心心存怀疑,担心说不定哪天暂时被“国十条”控制住的房地产泡沫会随时再度迅速膨胀起来。

  房地产泡沫,真的没有办法解决吗?当然不是!

  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泡沫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对房产二次(或多次)转让征收高额交易税(比如按交易额10%)和增值收益税(比如按增值所得60%),只此一条就够了。因为现在的购房者,大多是出于投资(或投机)目的,而非居住,如有的学者所讲的,房地产已经快变成纯粹的“金融衍生工具”了。要想解决房地产泡沫问题,必须搞清楚要打击谁、要保护谁。房地产泡沫的根源来自投资房产(炒房)可能带来的暴利。试想,投资一套房产短短几年(甚至一年或更短时间)中给你带来的收益可能是你一辈子辛苦工作都赚不来的,你会不为之心动、会不想尽一切办法借钱去买房吗?

  所以,解决房地产泡沫的关键就是打击炒房行为,让炒房(不管是开发商、是中介、还是个人)变得无利可图。只要能让他投资(或投机)的预期收益变小,小得不值得去投资,投资(投机)者自然就退出去了,泡沫自然就被挤出去了,剩下的,才是真正的居住需求者。那时的房地产市场,才是一个理性的、健康的市场。

  至于通过由政府来建保障房来扩大供给,这个办法远期看可以对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产生釜底抽薪的效果,但近期很难发生什么作用。原因有二,一是建保障房需要时间,更需要大量的资源(尤其是土地)和资金投入,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大量上市;二是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动力和积极性去建保障房,更不可能将大量本来可在公、私两方面都会带来巨大利益的土地资源不搞商品房开发而用在建保障房上。至于地方政府通过有意设置过高条件造成保障房没人卖或卖不动的假象等小动作,自然更是难免。

  目前中央实行的所谓“新政”,其实没有一条是能解决根本问题的。个人理解不是决策层不懂、不明白,而是他们自己似乎也不是真的想挤破房地产泡沫。掌权官员与开发商共同组成的利益集团,从心里不希望(也不能接受)房地产降价,这是私利;同时,地方政府也难以舍弃高房价带来的巨大土地财政收益,这是公利(公利里面还有私利,因为土地财政可以保证不断扩大的投资建设规模。地球人都知道为什么当官的都喜欢搞建设!)。这两条构成了政府(不仅是地方政府)不愿意让房地产泡沫破裂的主要原因。至于说保房地产就是保就业、就是保经济增长,那纯粹都是欺骗老百姓的屁话。

  以“国十条”为主要内容的“新政”,其宗旨不过是暂时稳住房价,并不是要真的捅破房地产泡沫,从而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健康发展。因为,“新政”的核心思想是以行政干预的方式限制购买和压缩贷款,这些措施一方面违背市场经济基本规则,同时也断了国有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都是不可能长久维持的。所以开发商们、利益集团们有充分的理由挺着,一直挺到这种短效的临时措施不得不收回去的那天。

  至于一直被热议的什么“物业税”或“房产税”,即使出台也不是解决房地产泡沫的有效办法。理由很简单:税率高了,真的会形成对房地产产业的长期打压;税率低了,对预期收益空间巨大的泡沫房地产市场,基本没有什么调节作用。

  最近成思危老先生出来讲的一席话很能代表政府(至少是有关部门)对房地产的态度:房价降幅不能超过25%!他给出的解释不是房价水分不高、不应该降那么多,而是若降多了地方政府会受不了,会还不起债。真不知道成老人家是酒喝多了、还是人老糊涂了,竟然拿出这种近乎“浑蛋”的逻辑来为高房价辩护!地方政府的官员为了政绩、为了中饱私囊不顾本地经济实力大搞赤字财政,凭什么要让辛苦赚钱、买房居住的工薪阶层为他们买单?更何况其中有很多官员在透支搞建设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想着要还债!

  尊敬的中央决策层和国务院的领导们,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勇敢地站出来,真正面对并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将会给国民经济形成毁灭性打击的房地产泡沫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