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3000万人民的幸福与安宁(8)


  几日之后我去了江北,接待我的是区治安综合治理办副主任白伟正。这位部队新闻干事出身的干部言简意赅地介绍了江北平安建设工作的特点:紧抓基础建设,思路不断创新。

  他说,我们江北没有盲目照抄照搬市里有关平安建设的规划和方案,而是根据我们江北的实际,认真分析类比,深入调研座谈,去寻找平安江北的定位。然后决定将工作重点放在基础(细胞)建设上,在破案攻坚,信访积案(怨)化解等方面上下大力气。为此我们将原有的“五位一体”机制扩展到“八位一体”,将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安监、武装、法庭和检务整合在一起,集中办公,密切配合,形成了党政集中领导,总之统筹协调,部门积极参与,群众普遍收益的工作格局,体现了统筹协调的优势,提高了工作效率。这是江北的独创。

  说到“八位一体”,白副主任面带悦色,他告诉我,平安工作的重点在基层,为什么?基层人群最多,矛盾最多,许多大事都始发于基层。我们的“八位一体”办公室按标准化设置,120平方米,设施齐全,人员齐备,真正把维稳工作做到了细处,出了事端或问题,方方面面都有人,解决起来就容易了。此外,我们在理念上有所创新,把过去的被动的“综治”转变为“综治服务”,目的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这在过去是不可能的。对于那些纠缠了很多年的信访积案,区财政投入了800多万元,“花钱除怨”,解决了一批老上访户、老困难户的问题。老百姓说,政府这一次是真正想解决问题,也真正解决了问题。

  刘明秀和宋质银就是两个典型案例。

  刘明秀之父2003年遇车祸死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54000元,却因被告无偿付能力一直无法执行。刘为此不断上访,并10余次去京。2007年4月,刘明秀在京上访期间不幸手臂骨折,此后更提高了赔偿要求,成为难啃的“骨头案”之一。

  然而骨头这一次终于被啃掉了。

  在此次全区“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中,区委领导多次研讨此案,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和平主动接包此案,多次约访刘明秀,听取她的诉求,经多方协商,她不但拿到了其父的赔偿金,还得到了因自己骨折受伤要求的赔偿。

  宋质银案件更是年代久远,他1977年因流氓强奸罪入狱15年,出狱后不服判决,一再申诉,多次进京上访,申诉也一再被驳回。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毅此次主动包案,多次约访宋质银,面对面沟通,并及时组织涉及单位研就解决办法,统一意见。他强调要从解决其实际困难入手,关心他,感化他,从而让其实事求是,降低诉求。今年5月,宋质银案终于得以解决,郭家沱街道为其办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给了他一定的生活补助,为其整修房屋,购买家电,让其晚年生活无忧。

  不要以为平安重庆建设都是轰轰烈烈的大事,其实做好这些所谓的小事,消除社会中这样那样的隐忧遗患,也就是为之做出了贡献。

  白伟正拿出了一份资料说,这是不久前中央综治办刊物发表的文章,对我区的平安建设有系统的介绍。我看了连连说好,不妨摘录部分于后,以供学习参考。

  ——近几年来,江北区在以平安建设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大胆开拓创新,建立健全了“三大维稳机制、三支专职队伍、三张防控网络、一套考核体系”的“3 3 3 1”工作机制,实现了群体性事件、刑事发案逐年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了有效提升。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感指数调查结果,我区位居主城九区前列。

  1、建立健全“三大维稳机制’’,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政治和谐稳定

  (1)矛盾纠纷分级调处机制。健全和完善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区设立了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系会议制度,各街镇建立了调处工作办公室,村(居)委会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分级负责、分类调处的机制,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社、街(镇、部门)、重大矛盾纠纷不出区,通过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真正把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近三年来,全区  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呈逐年下降态势。

   (2)领导干部大下访工作机制。我区推行了千名干部大下访活动,区级领导和区级部门分片负责,定期下街镇、村社接待群众,现场办公,统筹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对重点个案实行领导包案,限期消化解决的办法,坚持化解一个少一个,处理一个带动一批,将调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结合千名干部大下访活动,区开通了网上信访、专线电话、信访绿色邮政等信访渠道。今年,全区领导干部下访4 4 o多人次,“带案下访"5 3件,召开协调会3 5次,解决突出信访问题2 5件。

  (3)新提拔干部到维稳一线试岗锻炼机制。为了加大维稳工作力度,积极有效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区委、区政府探索建立了后备干部和新提拔领导干部在维稳办试岗锻炼制度,组织了1 2 0多名后备干部的应急分队,在维稳办的统一组织指挥下,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面对面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和疏导化解工作;4 5名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分批在区维稳办锻炼3个月,把这支年轻干部队伍放在稳定工作的风口浪尖、放在矛盾尖锐的复杂环境中锻炼,既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又增强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

  2、着力打造“三支专职队伍”,进一步夯实了综治工作基础

  (1)村(居)委会综治专职队伍建设。为了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区委、区政府开全市先河,率先在村(居)委会配齐配强基层综治专职人员队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首批9 4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综治专职人员已经正式上岗。这支队伍立足于基层,在区、街(镇)两级综治办的指导下,积极配合社区民警,维护社会稳定,搞好民事纠纷调解,组织好治安巡逻防范,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深入宣传发动,指导协调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各项平安建设活动,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搭建了很好的工作平台。

  (2)驻社区、村社民警队伍建设。随着“两驻一巡”工作的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对基层治安的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了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对“两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揽协调,更好地发挥“两驻’’民警队伍作用,使“两驻’’民警立足辖区、依靠群众,实现“管控严、防得住、基础牢、服务好’’的工作目标,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在全区推行了“两驻”民警进村(居)委会兼职制度,即:驻村(居)委会警务室民警兼任村(居)委会党委(支部)副书记或副主任,在村(居)委会领导下,切实开展好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实施治安管理和查处违法犯罪等工作,真正实现重心前移,警力下沉,夯实治安基层基础工作。

  (3)驻公安派出所的司法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一办两所”(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建立健全综治办牵头、两所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开拓创新了人民调解的新模式,变被动受理为主动调解。探索建立了司法所在公安派出所设人民调解室,司法助理员驻公安派出所现场办公,积极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受理民间纠纷的调解,配合公安派出所搞好治安纠纷的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3、努力构建“三个防控网络”,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以“两驻一巡”为重点的人防网络。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各种案件的发生,提高群众见警率和与违法犯罪的遭遇率,全区公安机关大力开展了“两驻一巡”工作。区公安分局结合辖区治安状况,对各派出所警务进行调整,全区共设80个警务区,派驻村(居)委会民警9 8名,加强对居民区的治安控制;组织了1 4 5名专职民警巡逻队伍,强化了对公共复杂路段和场所的巡逻管控;在积极推进公安机关“两驻一巡"工作的同时,区委、区政府加大了协勤经费的投入,提高了协勤队员待遇,队员生活补贴由每月600元增加到800元,队伍由1130人调整充实到1246人,区财政投入由每年800万元增加到1500万元,进一步构建了以“两驻一巡”为重点的人防网络。

  (2)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物防网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治安防控的硬件条件,建立以物防为重点的网络体系。区财政投入70余万元,在城区公共复杂场所、集贸市场、居民小区、主要街道路口合理布局治安岗亭和110报警点;投入了300多万元购买了配备车载电台的蒙迪欧110巡警车16辆,实现了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快速覆盖与重点守卡相结合的巡逻防控机制。为有农业行政村的10派出所配备了警用摩托车20台,加强农村区域的巡逻防控,做到了有警处警,无警巡逻,延伸了巡逻路线,改变了传统的巡逻方式,提高了巡逻效率,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3)以科技手段为重点的技防网络。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治安技防设施的建设,投入了3 4万元在1 4个派出所安装电子巡更系统,提高了治安巡逻的实效;先后投入近1000万元加强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全区已建成分局监控指挥中心1个,派出所监控指挥中心6个,在建11个,自建和接入前端监控镜头3 6 0多个,自建光纤8公里。已建成的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破获刑事案件、预防违法犯罪、处置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建立完善“一套考核体系”,有力推动了综治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区委第十次党代会把“平安建设工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十大工程"之一进行了专门部署。区委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再次把平安建设提到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并提出了争创“全市社会最稳定、治安环境和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的工作目标。为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区委、区政府加大了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把平安建设工程列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定期督查督办,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有力推动了平安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2)综治成员单位考核制度。为了发挥好平安建设的中坚力量作用,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将综治成员单位由1 7个调整充实到2 9个,并进一步完善综治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自今年以来,区综治委重新修订完善了《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领导述职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细则》和《平安建设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考评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了五部门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强化了党政一把手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特别是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抓平安建设的责任意识。

  (3)辖区企事业单位考评制度。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区委、区政府加大了对辖区社会单位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力度,探索建立了对辖区社会单位的综治考评制度,把辖区内大型企事业单位纳入地区平安建设考核范围,扩大平安建设的社会参与度。区综治委还加强与区精神文明办公室联系和沟通,将平安建设活动纳入了文明单位创建的考核内容,进一步拓宽了平安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实现了平安建设与其他创建工作的有机结合,有效的推动了平安建设的快速发展,为构建“创意、实力、宜居、和谐江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

  有了如此慎密科学、深思熟虑的制度和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江北区的平安建设工作必定会有更好的发展,长足的进步,我从心底深深相信。

  其实,作为一项综合性工程,平安重庆建设涉及的面非常广,许多人许多单位都在为它默默奉献。可惜时间仓促,我的笔力有限,不可能尽数写出他们的努力与奋斗,比如还有那么多的区县,那么多的部委局办,那么多埋头苦干的人群。我还去过高法,和研究室的才子们谈过这项巨大的工程,他们都认为平安重庆的提出是中国城市平安建设的一个伟大的创举,一次没有先例的科学创造,是重庆人对国家对社会划时代的贡献。我完全认同他们的评价,祈愿天佑重庆,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