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断了地方政府继续争名人的念想


韩浩月

 

针对各地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严重问题和不良现象,日前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文通知,要求在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等进行开发利用时,要合理适度,要加强监管,防止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肆意歪曲与滥用。对于恶俗的名人故里命名炒作,各地文化文物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

 

两个月前,一篇关于西门庆故里引起两省三地之争的文章,掀起轩然大波,至此,名人故里之争的闹剧,也达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两部门这次发出的通知,可谓十分有针对性,如果政府再不拿出相应的约束条款,名人故里之争,说不定还会玩出什么令人瞠目结舌的花样。《广州日报》在西门庆故里之争发生后,曾采访涉及的三地官员,但三地齐齐否认,称即便打《金瓶梅》牌,也不会选西门庆,而会选潘金莲——由此可见,争抢名人的意识在一些地方官员的思维中已根植得多么深,非动用利器而不能摒除。

 

争抢那些具有较大争议、形象负面的名人故里,带来的最大危害并非是让人们对参与争抢的地方产生反感,因为哪怕是一座县城,绝大多数也会有着几百上千年的文化传统,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文化底蕴,其城市之名并不会被炒作色彩浓厚的争抢行为抹黑。相反,由于争抢名人故里均为政府出面,往往地方领导还冲到前头,无形中给人们留下权力不务正业、官员好大喜功的浮华印象,这才是故里之争乱象给地方带来的实质性伤害。当故里之争成为一种人人喊打的恶趣味的时候,为何有些地方仍沉迷其中不能自拔需要靠上级政府部门发文严令禁止?归根结底的原因是,这些官员对地方知名度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仍抱有“有名就有财”的单一性思维。

 

曾几何时,招商引资成为政府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也成为衡量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曾频频出现“筑巢引凤”这个词,其意思就是要为投资商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硬环境,后来有些地方发现,搞搞文化活动、提升知名度远比踏踏实实修路、建厂房更具招商效果,于是,各种“文化节”、“研讨会”一度泛滥成灾。可以说,名人故里之争就是泛滥“文化节”的变种,抗着文化的旗号赚来三五天的媒体密集曝光,这种办法在十几二十年前或许有用,真给一些地方和领导带来了实惠,但随着经营行为的规范和对投资回报比的精打细算,越来越多的投资商开始更注重货真价实的服务,而非炒作带来的知名度。

 

熟悉当地文化与经济环境的政府官员,不可能不了解知名度与招商引资的真实联系,之所以狂热迷恋与别的地方争抢名人故里,一定程度上和这些官员在实际工作中办法不多、急功近利有关,真正愿意发展经济的官员,怎么把心思放在整天翻历史书和文学名著和诸多正面、负面人物攀亲戚上?两部门发出的通知恰逢其时,但愿这个禁令能像一瓢冷水浇在头上,让一些地方官员彻底断了挖祖坟、刨名人的念想,把精力放到干正事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