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年,石首“6·17”群体事件两名被问责官员又悄悄复出了。原石首市委书记钟鸣、原公安局长唐敦武均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披露这一消息的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院长廖满堂这样写道:“有趣的是,事隔不到一年,钟鸣被任命为荆州市委副秘书长,唐敦武被任命为荆州市开发区副主任,两人复出官场,享受与原级别同样的待遇。”(《东方早报》7月12日)
官员问责不满一年即复出,有趣吗?哪里有趣?
一则,两名主要官员复出的消息披露渠道十分“有趣”。既不是“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的公开任命,也不是新任职单位的任前公示或者宣布履职,而是来自一篇论文的披露。上周日,在北京工业大学“社会冲突与公共安全机制建设·犯罪学高层论坛”上,一篇由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法院院长廖满堂提交的参会论文引起记者注意。正是这篇论文,披露了石首市原市委书记和原公安局长已经复出的信息。如果不是荆州那位法院院长的“不经意”,如果不是东方早报那位记者的“细心”,这样一个震撼的消息岂不是被埋没了?
再则,两名主要官员复出的职位也很“有趣”。一个是“副秘书长”,另一个则是“副主任”,而且,级别待遇与免职前相同。熟悉地方宦情的人都知道,这是一次颇费苦心的安排。职位既不能太显眼,那样的话,曝光率太高容易引起新的麻烦;也不能无足轻重,那样会“损害”官员利益。而眼下这个安排,应该是充分照顾到被免职官员的情绪和利益的。
第三,两名主要官员复出的时间也颇有讲究。查阅资料可知,两名官员是在2009年7月25日在“石首市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被宣布免职的。而两人新任现职却并无公开报道可查,唯一的一点“蛛丝马迹”,是湖北荆州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显示的一则开发区党委委员唐敦武同志参加座谈会的消息,时间是2010年5月25日。也就是说,只要平稳渡过7月25日前这一段日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7月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免职满一年后的官员已经可以任职了。即便是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只要履行相应程序即可。
这些年,每每有问题官员悄悄的“复出”,这些“复出现象”每每刺激公众的神经,考验公众的容忍底线。以湖北石首事件为例,那样一起动用大批警察和武警部队,在当地乃至全国造成极为严重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地方主要官员责无旁贷。而眼下,事件过去刚刚一年,免职还未满一年的被问责官员就又卷土重来,公众如何理解政府公共治理的决心?这样的问责又怎能以儆效尤,警示他人?当然,也不是说问责官员不能任职,但任职也应该履行最起码的程序,听听民意,而不是掩耳盗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如果当时高高举起,而不到一年却又轻轻放下,不免把严肃的干部问责制度当成了糊弄群众、糊弄舆论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