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调控到几线城市?
文/陈涛
刚读到《东方早报》的文章《二线城市房价下降不明显,还需出台细则》:据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近3个月来,新华社记者分赴各地采访时发现,与一线城市楼市“价跌量缩”相比,二线城市的降价效果似乎并不明显,有的房价略有降低,还有的不降反升,更有一些城市房价虽然“低迷”,却与调控政策并无直接关联,而是另有“隐情”。有专家称,成交量的明显萎缩说明投机性需求正在离场,加上今年5.6亿平方米的新增住宅供给量,2010年下半年一线核心城市房价下跌几成定局。
文章列举了6月份成都、大连、青岛、沈阳、呼和浩特、长沙、重庆等二线城市的房价并没有明显下跌,并且说,“调查显示,本轮楼市调控以来,有相当规模的资金开始流向二、三线城市的楼市,这将成为未来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文章的意思很明白,就是一线城市的房价跌了,二三线城市的房价也要跟着跌,甚至全国的房价都要跌,如果不跌就还要出台更严厉的调控细则。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要问一问媒体:到底要调控到几线城市才能算是调控的成功呢?
按说,中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很大、经济发展不平衡,任何政策都不好搞一刀切。房地产市场更是如此,一线城市可能有几万甚至十几万一平方米的房价,二线城市可能有四五千到一万两万一平方米的房价,三线城市可能只有三千到五千一平方米的房价,四线城市可能只有一千多到两千多一平方米的房价了,显然投机、投资性购房因素各不一致;而且,即使是同在二线或三线城市里,沿海与中部、中部与西部城市的房价也有差异,投机、投资性购房成分更是相差许多。我们真的有必要在全国搞一刀切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吗?一刀切的结果是不是会伤及无辜呢?
其实,中央的政策本就无全国一刀切的意思,只是个别人个别媒体的误读而已。你看:国务院国发(2010)10号文的主要内容就是“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而不是说全国所有城市都有房价过快上涨的嫌疑。有报道称,6月底,中央高层委托有关机构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进行楼市调研,并且征求民间研究机构意见,以此更真实地了解目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影响,防止楼市调控对经济造成误伤,为制定下一阶段楼市调控政策做准备。不就是因为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严重性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都超过了预期,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政府采取了审慎方法吗?
可喜的是,文章中也有一句话比较客观:“而同时,部分二线城市认为,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比,当地房价不高,调控应该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也为将来房价走高预留了政策空间。”
不过,我们还是希望住建部早日实现“如果必要的话,将会同有关部门,公布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名单”的承诺,给公众一个透明的政策环境,给公众一个明白的调控思路。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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