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是解决“夹心层”住房的最佳模式(独家)
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 宋坚
目前,中央以及地方政府地产调控如火如荼,目的直指民生之一的居住问题。
中央两轮大的调控都是针对笼统的房价,2008的一轮房价是打下去了,然而宏观经济增速下滑,不得不重新”“托市”或“救市”,导致房价的过山车。
这一轮,以打压消费、甚至设想住房加保有税的方式,同样打压笼统的房价,估计也未必不出现返潮的现象。
其实中国大陆的住房问题,保障性住房模式意见比较统一,各级地方政府在中央的敦促下正加快步伐。至于任志强坚持“为富人盖房”的地产开发商模式,也没有太大的争议。关键在于“夹心层”的住房模式,至今没有合适的说法。百姓对房价过高、意见最大,也是发自这一大量、客观存在的阶层。
何谓“夹心层”?笔者以为,凡高于经济适用房享受标准,而又买不起房、尤其定居困难的公民,参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为例,应为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上,但买不起普通住房人群。
土地是国有财产,除了作为国家资产廉租房的用地可以考虑优惠价格外,土地价格应该一视同仁,这样看来唯有减少开发、建房利润。集资建房基本为成本价,无疑是解决大陆“夹心层”的最佳模式。
占大多数的百姓住房“自建”的结果,必然降低“夹心层”的购房负担,同时可以杜绝目前各行各业的房地产热,彻底改变经济结构模式。
北京于凌罡以及南京邵角,曾有过集资建房的思路,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现在看来丧失解决“夹心层”住房的良机。
自建房究竟是“乌托邦”、还是真正解决我国房地产热、高房价以及防止金融危机的苦药良方?
如果没有科学态度,私人建房很可能只是乌合之众,热情有余、而经验不足,干不好房子没便宜,反倒上当受骗,赔本、内讧。然而,如果有强有力的技术托底,加之严格的财务监督制度,私人集资建房并非乌托邦。
其实南京早先的房地产开发商,主要任务只是拿地与所谓融资,采用攻关方式甚至采用腐败手段;如今土地、规划的透明,南京政府廉政建设的进展,使私人集资建房的可能性增大。当然,以媒体房产部、企业或集团出面,更加容易。
私人集资建房,由于没有利润问题,正常的情况下,肯定便宜20~30%以上;同时自己建房更能满足个性化、尤其参加集资业主自己的利益,个人当然收益。
对于国家而言,没有要求国家降低地价、没有要求减免任何国税或地税,同时土地规划、建筑造型与园林设计同样受规划部门的指导。更主要的好处是,私人建房按需所建,不可能出现烂尾楼,仔细分析,对于真正解决我国房地产热、高房价以及防止金融危机反到是一剂苦药良方。
当然,私人集资建房最影响的是现存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对于媒体、广告、策划、销售也有一定的影响,综合利弊,还是好处多。
笔者曾在“未来能否请房地产开发商下岗?”一文中写道:“面对房地产业的暴利、部分开发商的缺少诚信以及住房个性化要求,个人盖房、集资盖房的欲望愈来愈强烈,房地产开发模式面临冲击。现在流行的房地产开发商,归根结底是中间商,未必能完全、直接满足居住者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的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直接损害的是购房者的利益,私人集资建房只是愤怒的吼声。”
南京集资建房有成功的案例,比如当年的住房合作社及典型的楼盘宁工新寓,政府只要加强规划管理、质量监督以及“夹心层”资质的审查,群众的问题让群众参加解决,比单纯依靠政府力量大得多。
“从计划经济的‘组织建房’到房地产开发商的涌现,是历史的进步;随着国际接轨的步伐、人民新的要求,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逐步下岗,可能是新的‘与时俱进’。”
当然,提倡专业化,房地产开发商不会全部下岗,尤其是富人、新贵的住房建设,有维持现行品牌开发模式的要求,但对于解决“夹心层”刚性的、基本要求,需要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阳春白雪。
冲破目前房地产垄断的弊病,私人集资建房的冲击力,估计在房地产界是一颗原子弹。
要彻底解决百姓居住问题,建议中央有关部门要研究自建房的政策以及管理办法,真正解决民生问题。
南京苏鼎房地产研究所 宋坚
目前,中央以及地方政府地产调控如火如荼,目的直指民生之一的居住问题。
中央两轮大的调控都是针对笼统的房价,2008的一轮房价是打下去了,然而宏观经济增速下滑,不得不重新”“托市”或“救市”,导致房价的过山车。
这一轮,以打压消费、甚至设想住房加保有税的方式,同样打压笼统的房价,估计也未必不出现返潮的现象。
其实中国大陆的住房问题,保障性住房模式意见比较统一,各级地方政府在中央的敦促下正加快步伐。至于任志强坚持“为富人盖房”的地产开发商模式,也没有太大的争议。关键在于“夹心层”的住房模式,至今没有合适的说法。百姓对房价过高、意见最大,也是发自这一大量、客观存在的阶层。
何谓“夹心层”?笔者以为,凡高于经济适用房享受标准,而又买不起房、尤其定居困难的公民,参照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为例,应为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上,但买不起普通住房人群。
土地是国有财产,除了作为国家资产廉租房的用地可以考虑优惠价格外,土地价格应该一视同仁,这样看来唯有减少开发、建房利润。集资建房基本为成本价,无疑是解决大陆“夹心层”的最佳模式。
占大多数的百姓住房“自建”的结果,必然降低“夹心层”的购房负担,同时可以杜绝目前各行各业的房地产热,彻底改变经济结构模式。
北京于凌罡以及南京邵角,曾有过集资建房的思路,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现在看来丧失解决“夹心层”住房的良机。
自建房究竟是“乌托邦”、还是真正解决我国房地产热、高房价以及防止金融危机的苦药良方?
如果没有科学态度,私人建房很可能只是乌合之众,热情有余、而经验不足,干不好房子没便宜,反倒上当受骗,赔本、内讧。然而,如果有强有力的技术托底,加之严格的财务监督制度,私人集资建房并非乌托邦。
其实南京早先的房地产开发商,主要任务只是拿地与所谓融资,采用攻关方式甚至采用腐败手段;如今土地、规划的透明,南京政府廉政建设的进展,使私人集资建房的可能性增大。当然,以媒体房产部、企业或集团出面,更加容易。
私人集资建房,由于没有利润问题,正常的情况下,肯定便宜20~30%以上;同时自己建房更能满足个性化、尤其参加集资业主自己的利益,个人当然收益。
对于国家而言,没有要求国家降低地价、没有要求减免任何国税或地税,同时土地规划、建筑造型与园林设计同样受规划部门的指导。更主要的好处是,私人建房按需所建,不可能出现烂尾楼,仔细分析,对于真正解决我国房地产热、高房价以及防止金融危机反到是一剂苦药良方。
当然,私人集资建房最影响的是现存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对于媒体、广告、策划、销售也有一定的影响,综合利弊,还是好处多。
笔者曾在“未来能否请房地产开发商下岗?”一文中写道:“面对房地产业的暴利、部分开发商的缺少诚信以及住房个性化要求,个人盖房、集资盖房的欲望愈来愈强烈,房地产开发模式面临冲击。现在流行的房地产开发商,归根结底是中间商,未必能完全、直接满足居住者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的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直接损害的是购房者的利益,私人集资建房只是愤怒的吼声。”
南京集资建房有成功的案例,比如当年的住房合作社及典型的楼盘宁工新寓,政府只要加强规划管理、质量监督以及“夹心层”资质的审查,群众的问题让群众参加解决,比单纯依靠政府力量大得多。
“从计划经济的‘组织建房’到房地产开发商的涌现,是历史的进步;随着国际接轨的步伐、人民新的要求,部分房地产开发商逐步下岗,可能是新的‘与时俱进’。”
当然,提倡专业化,房地产开发商不会全部下岗,尤其是富人、新贵的住房建设,有维持现行品牌开发模式的要求,但对于解决“夹心层”刚性的、基本要求,需要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阳春白雪。
冲破目前房地产垄断的弊病,私人集资建房的冲击力,估计在房地产界是一颗原子弹。
要彻底解决百姓居住问题,建议中央有关部门要研究自建房的政策以及管理办法,真正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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