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善
——兼为曹操的奸雄之名翻案
人,有大人小人;善,有大善小善。
《三国志》记载,刘备在临终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有这样的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而刘备的对手曹操却有着另一段关于善恶的史话。
陈寿《三国志》载《魏书》曰:“太祖以卓终必覆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世语》曰:“太祖过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孙盛《杂记》曰:“太祖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遂行。”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四回——
操与宫坐久,忽闻庄后有磨刀之声。操曰:“吕伯奢非吾至亲,此去可疑,当窃听之。”二人潜步入草堂后,但闻人语曰:“缚而杀之,何如?”操曰:“是矣!今若不先下手,必遭擒获。”遂与宫拔剑直入,不问男女,皆杀之,一连杀死八口。搜至厨下,却见缚一猪欲杀。宫曰:“孟德心多,误杀好人矣!”急出庄上马而行。行不到二里,只见伯奢驴鞍前鞒悬酒二瓶,手携果菜而来,叫曰:“贤侄与使君何故便去?”操曰:“被罪之人,不敢久住。”伯奢曰:“吾已分付家人宰一猪相款,贤侄、使君何憎一宿?速请转骑。”操不顾,策马便行。行不数步,忽拔剑复回,叫伯奢曰:“此来者何人?”伯奢回头看时,操挥剑砍伯奢于驴下。宫大惊曰:“适才误耳,今何为也?”操曰:“伯奢到家,见杀死多人,安肯干休?若率众来追,必遭其祸矣。”宫曰:“知而故杀,大不义也!”操曰:“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陈宫默然。当夜,行数里,月明中敲开客店门投宿。喂饱了马,曹操先睡。陈宫寻思:“我将谓曹操是好人,弃官跟他;原来是个狼心之徒!今日留之,必为后患。”便欲拔剑来杀曹操。正是:设心狠毒非良士,操卓原来一路人。
小说不是史实,却证明了一个事实,对曹操“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这句话,从古至今,从史家到作家,从作者到读者,从陈宫到陈寿,虽然程度不同,却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大人之腹,误会了曹操。将曹操的善,误会为恶,将曹操的大善,误会为大恶。这句话也成为曹操在舞台上是白脸奸臣、在历史上是黑脸奸雄的铁证。古往今来,有不少人为曹操翻过案,但没有一个人能翻得了这桩铁案。以往的翻案,只是把奸佞变成奸雄,今天我翻的案,才真正能把奸雄变成英雄。
为什么“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不是大恶而是大善呢?
妙莲法师在《戒海释疑》中记,佛陀有一回与五百商人同坐一条船,船上有一个贼,想杀五百商人窃取金银珠宝。佛陀知道贼要杀五百商人,而且是绝对劝不听的。佛陀心想,如果告诉商人,这贼一定活不了,不告诉商人,这贼一定会杀商人。那怎么办呢?结果,佛陀自己就把这贼杀了,这叫“杀一贼而救五百商人”。这贼你不杀他,让他杀五百商人,他会堕无间地狱的,怎么得了。佛陀大慈大悲完全无我,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佛陀以大悲心做下这“杀一救众”的伟大创举。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与“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可谓异曲同工,异语同善。而且,善莫大焉。
有时候,善恶区分,不在行为,而在内心。有时候,就像大俗即大雅一样,大恶即大善,看所为者何。
我觉得,中国人的善恶观,现在基本上还停留在小学阶段,也就是阿斗接旨的水平,远远没有上升到哲学境界。美国20世纪初的哲学家、文学家桑塔亚那在《道德的由来》中写道:“道德常常无可奈何地被当作一种克制,就其本质而言,这简直就是一种耻辱。艺术正好相反,它常常需要保持一种非理性,以免丧失其灵感;它常常忘记了创造的理性原则和规范。因此,道德被当作一种必然的恶,艺术则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善。”这样的善恶观点,一般中国人直到现在都很难理解。
更早在17世纪的法国思想家拉罗什福科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他的善恶观:“正如毒药进入了药物的范围那样,恶行也进入了德行的结构之中,审慎地聚集与混合它们,恶行和毒药也可以用于抵抗人们生活中的诸多病端。”他还说:“如果一个人没有足够的行恶的力量,单纯凭他的善良还不足以受到世人景仰,所有其他形式的善良,最经常的不过是因为他们懒惰无为或者因为他们意志力的软弱无能。”今天,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他的话——单纯的善良常常而且恰恰不是善,“足够的行恶的力量”,倒常常而且恰恰是一种善,一种大善。
我曾经说过:“一定要与人为善,不一定要以为人善。”与人为善,可能只是小善;不以为人善,才可能成其为大善。我之所以要向人们揭示曹操本质的大善以及大善的本质,是因为我觉得,恶有恶霸,善有善霸,不在谁霸,就看谁大。同时,以此终结中国人“人善有人欺。马善有人骑”的俗念,并赋予善一种比善更善、比恶还恶的力量。
曹操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佛陀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善哉,善哉,大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