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啸鸣
深圳晶报 20100611
近日南方周末刊登文章:《专家谈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公务 员工资先涨》,文章先是介绍了学者苏海南在访谈中的观点:中国已基本具备条件实现“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 可以翻一番”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后是学者姚裕群说明我们的这个“收入倍增计划”源于日本,而且我们未来实现的“收入倍增”的基础,优于当年的日本。 最后是社科院杨志勇的结论:“政府不能命令企业涨工资”,“政府的作用在于率先增加公务员 工资,并带动企业等社会阶层向政府部门看齐”。
社科院 杨志勇
笔者多次撰文强调:收入来源于交易,而非“分配”。除 了老弱病残,绝大多数人的收入,都是来自于将自己所拥有的要素产权,与他人进行交易获得的报酬。人们因此获得劳动报酬和资本利息报酬。广州日报近日刊登一 篇报道:《华山独臂挑夫用血汗养家 接受捐款心感愧疚》。文章介绍了何天武十年3000余次登华山,用血汗养活一家老小的故事。这个故事说明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有严重缺陷,身体残疾者并没有 获得应有的“分配”,而只能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的事实。
我旗帜鲜明地反对“收入分配说”,秉持“收入交易说”,其实是反对政府对居民收入进行的各种强制性干预。我国所谓的 “城乡差距、行业差距”,其实都是行政干预导致的结果。政府实际上也是由人组成的,所有的人,按照经济学的假设,都是 “利己”的人。对居民的收入进行各种干预,难免不是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社科院杨志勇的“政府的作用在于率先增加公务员工资,并带动企业等社会阶层向 政府部门看齐”这个观点,进一步证实了我的担忧正在变成现实。
实际上,改革开放初期,学术界就已经开始热烈地讨论日本的“收入倍增计划”。如果完全抽掉日本倍增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仅仅用这个名称作为我们当前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的“理论基础”,在我看 来,要么是学术上的无知,要么是别有用心的“张冠李戴”。日本作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取得的 经济绩效的确有目共睹,但其经济绩效的取得,国民收入水平的提升,源于市场经济制度改善导致的对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绝非政府官员制定一个“收入分配计 划”,各位居民就像做小学算术一样,等着自己的收入“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
日本池田内阁的《倍增计划》开篇指出:该计划的基本特征,是在以自由企业和自由市场为 基础的体制下而实行的。本计划的最终目的,是为极大地提高国民生活水准和充分地就业。第二篇为“政府公共部门的计划”,政府应发挥的作用,仅仅是充实社会 资本、振兴科学教育、提高社会福利、引导民间产业。第三篇为“民间部门的预测与引导政策”,主要研究对私人资本的经营活动以“必要限度内”的引导政策。政 府对民间产业的要求是:“一面通过自由企业与市场机构追求经济合理性,同时通过它本身的创造精神与艰苦努力,自主地进行活动”。全篇内容并不制定所谓的 “工资增长计划”,更不涉及“公务员工资增长计划”。
政府想给公务员涨工资,也许是有道理的,因为实际通胀率高于名义通胀率,公务员们不高兴了。但打着日本的旗号给中国 的公务员涨工资,就不太厚道了。因为中国公务员对提升中国经济效率的贡献,并未“倍增”。也不可能导致一个“带动企业等社会阶层向政府部门看齐”的效率提 升。
奉劝我们的居民,要想收入倍增,还是 要依赖自己的知识结构的优化,竞争能力的倍增。政府应该做的事情,还是要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制约投资增长的制度性垄断,因为政府不只是公务员的政 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