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定校园恶性案件警方无法制止可击毙凶犯


            确实为生命保驾护航
重庆市第一支专业的校园保卫力量——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校园安全保卫支队成立并授牌。其他区县公安部门也将陆续组建校园安保支队,派专职校警进驻中小学及幼儿园,加强安保工作。
恶性案件处理:警方明确规定,凡校园及周边正在发生直接侵害、伤害学生和幼儿的恶性案件,民警赶到现场处置,还不能制止其暴力行凶的,可以依法当场击毙。
专职校警来源:主要从各地公安部门年满55岁的男民警、年满53岁的女民警中选用。若警力不足时,还将从退休民警中返聘。各中小学将在校园内设置警务室,配置必要的办公用具及警棍、手铐、警笛、强光手电筒及辣椒水等警用装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校园内行使治安管理权。
重要安保时段:每天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交巡警将在学校门口及周边干道、街面加强巡逻,实现重点时段校园大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通过交巡警、校警、辖区派出所民警“三道防线”,确保师生安全。此外,警方还将指导监督各学校在校园出入口等重点要害部位,规划设置视频监控镜头,同时配备其他紧急报警装置。
重点排查对象:病情不稳的精神病患者。卫生、民政、信访、公安等部门以及各街镇,将重点排查肇事肇祸或病情不稳的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存在不满情绪扬言报复的人员、因重大变故或遭受重大打击而性格怪异举止反常的人员。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将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其进行稳控。
  重庆市的如上做法,快速、有力,相信能给那些想寻机作案的凶手很大的震慑作用,也希望经过如此强大的安保,能确实打击各类犯罪分子,让他们的魔爪无处可伸,贼影无处遁形,真正地为人民的生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