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形式发布对房地产调控制的举措,着实让大家看到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决心。
我认为以利率做为调控手段,是非常好的方法,用差别对待的方法让第一次购房的人得到实惠,而对那些有了几套贷款的投资者“炒房客”来说确实增加不少的压力。
因为用利率的手段不会伤害到所有的购房者,而相较于税收手段的话,则不然,对每个购房者,或出售者都增加负担,因为越来越多的房东选择到手价了。
上月国务院出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举措,主要还是在贷款上打压投资投机需求。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改善性需求。
对于此次的房贷新政出台,虽然出的有点晚,但很多人都是持赞成的态度的。因为毕竟这半年来房价涨的有点太离谱,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也超出了很多人的承受能力。
一个新的政策必定会影响到一批人的利益,很多人会跳出来发表意见,但在这里我只想表达一下我个人站在从业者的角度上的看法。
政府为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出台一定的调控政策无要后非,但应该有个过度期,否则会造成很多的违约情况,不过每次调控都会出现这种情况,大家似乎也都习惯了。对于我们从事二手房销售的工作来说,一有新政出台后,也是我们更忙的时候了。原因很简单,违约的事件一下子增多了,要重新商讨合同的,有违约退房的,有去法院起诉的。总之事情多了很多。
其实要避免这一情况,是有办法的,只要给大家一个月的缓冲时间就可以了,就会避免发生很多不应有的纠纷,只要有新的政策要出台,很多投资客也不会冒然加急购房的,毕竟有政策预期的存在,但那些自住性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前期已经付过定金的客户会加紧办完剩下的手续,不致于出现因新政带来太大的影响。
这里我有两个实例,一个是因有了小孩,需要买大一点的住房的第二套改善性需求者,他们的购房压力本有些大,看在利率有优惠和算好了付四成的首付。四月初就签了合同,只是贷款还未办理,如今的新政给他们增添了很大的麻烦。因为利率的上涨和首付的增加,让他们不堪重负,只有走上违约这条路。、
另一个是已有两套房子贷款了,第三套也在4月份月初成交,但没有办手续的,还正在和银行协商贷事宜,并和房东协商退房事宜,如不行则走上诉讼的道路。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政府为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出一系列的政策时应考虑得便周全些,给大家一个缓冲的时间。或许更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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