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歧视”是分配不公的基础性根源


“身分歧视”是分配不公的基础性根源

――在《湖湘经济高峰论坛》上的讲话

 

廖进中

 

感谢《湖湘经济高峰论坛》的邀请,使我能与诸位在一起进行学术交流。本次会议以“调整分配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题,所以,我今天就来谈谈这方面的个人思考。

 

一、是“收入差距”,还是“分配不公”?

 

无需解释,“收入差距”与“分配不公”,是有密切联系的。但“收入”和“分配”,以及与其相对应的“收入差距”与“分配不公”,是两类本质不同的概念。打个比方,百米跨栏比赛,就算刘翔让我三个栏,其结果必然是,领先的还是刘翔;研究杂交水稻,即使袁隆平躺下来不再搞科研了,他的成就也一定比我大,由此而产生的我与他们之间的“收入差距”肯定是巨大的,但能说这是“分配不公”吗?我倒是觉得,如果我们没有了这个“收入差距”,那就是地地道道的“分配不公”,“分配不公”是“社会不公”的一个表现。

当前,人们在讨论收入分配问题时,总是喜欢用基尼系数去证明,说是中国社会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市场经济改革已把中国变成为与黑非洲站在一起了的世界上贫富差距、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度。而问题是,即使相信我们统计数据的准确度,基尼系数所能度量的也只能是“收入差距”的大小,而不完全是“分配不公”。2004年,我曾经写过一篇《中国社会岂一个“基尼系数”所能概括?》的短文,其中,我说了下面的一段话:

“基尼系数真的能全面反映社会公正吗?我一直疑问。改革前的计划经济时期,当时,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比现在不知道要严重得多少倍。广大的农民被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挡住了去城市打工、创业、生活之路,甚至被城市严格的治安管理条例限制你不能在城市走亲戚时过夜!农民们一年到头种庄稼,可当饭吃的玉米、当菜吃的豆腐,还要从城里亲戚那儿“挤要”!在“农民”中,地主富农之外,还有富裕中农、中农、下中农、贫农之分。有时,“贫农”还要分出个“赤贫”、“流(氓)贫”、“打长工的贫”、“做短工的贫”、“解放前三年才破产出来的贫”。你是“贫下中农”,但“贫下中农也是农民”,而“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你是“工人”嘛,但“工人”又能怎么样,中国工人的大多数也是从农民中进来的,“农民意识”“小资产阶级意识”严重!至于“知识分子”,那就更是“臭老九”了,他们应该“夹起尾巴做人”才是!人分三教九等,民为形形色色。这“公平”吗?“公正”吗?说改革前的“计划经济”比改革后的“市场经济”更公正、更公平,那若不是不看历史事实,便是别有用心!”

马克思说过,“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1],可以顺理成章地推断,市场经济改革是向“社会公平”的体制推进。如果不区别“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这两个概念,不具体分析是什么样条件下的“收入差距”,就会把许多我们在改革中已经拨乱反正了的理念重新否定掉,就不能集中于“分配不公”现象由来、发展和政策选择的研究,也就不能标本兼治地解决好收入分配和社会稳定问题。

 

二、是“身分歧视”,还是“职业差别”?

 

那么,中国目前最大的“分配不公”是什么?它的基础性根源在哪里?很多的都人说,是城市里的“职业差距”,我根据我的切身体会认为,是城乡分割下的“身分歧视”,“职业差距”讲到底也是由“身份歧视”引起的。

大家知道,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在制度转型还很不完善的当下中国,还有因权力寻租而产生的、大大高于工资收入的所谓“灰色收入”、“黑色收入”和“红色收入”。

在中国农村,由于农民数量太多,人均耕地很少,仍然是小农经济,靠农业而得来的收入是很低的。可以粗略地计算一下,即使1958年“亩产万斤”的豪言变成了现实,按照现行既保护农民更保护市民“保护价”,在2亩不到的土地里,充其量也就是能够产出1万元的货币收入,农民能富裕吗?即使轻徭薄税,乃至徭税全免,即使增加、再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农民的收入又能多到哪里去?就是我们推广农业科技而使大面积丰产,又会受城乡供求关系影响而出现“卖难”问题,往往增产而不增收。不错,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几亿农民能进城打工了,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了,但由于城市化的不彻底,由于户籍改革的滞后,他们的身份还不是“市民”而是“农民工”,还是以“同工不同酬”的不平等劳动取得微薄的收入。正因为农民和进城的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低,只能维持较低的生存需求,从而不能积累财富、形成财产,也就没有财产性收入。至于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等,农民就更不仅谈不上,且往往是这些收入的支出者。而有城市户口的人,特别是处于权力中心或者接近权力的那些有身份的人,由于传统体制的格外关照,则随着改革后社会财富的快速增加,他们的各种收入资源越来越多,再加上户籍制度天然绑定的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福利,与农民的收入差别越来越大,日积月累便形成了一种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使得基尼系数迅速呈“V”字型扩大。

我们都在呼吁,要降低垄断行业与其它行业的职业差距,其实,遭遇垄断之苦最大的还是农民。比如,“电是靠煤发出来的”,没有“煤”,就没有“电”,当然,这是指“火力发电”。从近年不断传出来的煤矿矿难事件中,人们知道挖煤的都是“农民工”,他们的人月工资大概在2000元左右,而电力部门一个抄表工的年收入在10万以上。挖煤的人与靠煤发电的人,收入差距何以有这么大?难道不是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当然,电力部门也不是铁板一块,最低收入者是在那些在野外工作的最辛苦的职工,而这些职工又恰恰是从农村来的“农民工”。

说到“基尼系数”,我又联想起了“体感温度”这个概念。体感温度是指在相同的气温条件下,人体因湿度、风速、日射等的环境不同而产生的冷暖感受。同样的道理,在相同的基尼系数下,人们还会因社会环境而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比如,我们湖南至今还经常听到一个对农民的称谓,叫做“乡里宝”。“宝”,在这里不是宝贝的宝,而是与愚昧、落后、没见识、肮脏等联系在一起的贬义词,是对农民的一种蔑称和歧视。正是在这种根深蒂固的歧视农民的人文环境下,加深了农民对“收入差距”的心理感受,而“留守家庭”这种压抑人性的社会现象,更是使这种感受得以倍增和发散。我们要知道,农民是中国面积最大、人数最多的人群,它最影响社会稳定,对他们的分配不公问题最值得我们关注。不要忘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几千年前中国的农民喊出来的;“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古训也说明,“不公”下的“不均”,其社会忍耐度要比“贫困”低得多。

 

三、是“以人为本”,还是“以人为用”?

 

如前所述,市场经济改革使我们的社会公正、公平了许多,但还很不够,我们还要继续“向前走”。如何“继续”?就是要“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地坚持“改革方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现在的问题是,对转变“发展方式”的解释,又是各种各样。按照我的理解,关键不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是“社会发展方式”,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用”转变为“以人为本”。

何谓“以人为本”?就是把人本身的发展当目标,把物的发展当工具,就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早已说过的“每个人的自由的发展”。“身分歧视”,能自由发展吗?具体一点讲,就是要有丰富的物质生活,要能生存,要能吃饱,要有个“窝”――有房子住;再就是要有精神生活,包括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要有民主权利,具体到农民工,就是要有起码的工资谈判权。

什么叫“以人为用”?我的解释,就是把物当目标,把人当工具,特别是把农民工当作低成本的工具,用于什么地方?用于GDP的一味增长,产能过剩了,环境污染了,还要增长!用于“中国制造”,国际上反你的倾销了,搞贸易保护了,还在制造!质言之,“以人为用”,就是“以物为本”,借用以前的老话,与“一切向钱看”,与“商品拜物教”差不多。

我有一个在职博士生,他应该属于那种衣食无忧、可以时不时陪人玩高尔夫球的中产阶级一类了,但他总是跟我说他忙,公司内外、家庭上下,内外交困,身体也感到有点吃不消了。有一次我问他:“你赚钱是为什么?”好在此人悟性高,他马上理解并回答说:“老师,您这一句话够我受用一辈子,应该是‘钱为人服务’,而不是‘人为钱服务’啊!”我不知道,我的这个小故事能否对我们理解转变发展方式有所启发?经济增长到了今天,为什么不转而想想“赚钱是为什么”这个“国”与“家”同理的问题?

解决“身分歧视”,我们现在最要做的什么?应该是让农民享受“国民待遇”,让城乡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现在一般消费品,除了房子等大宗的以外,大体上还是供求平衡的了,但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对于农民,可以说是没有。因此,要让人们活得有尊严,让农民过得有平等感,就要积极解决这方面的供给问题,要通过推进城镇化以使农民工变市民,要改善城乡结构,大发展最与民生有关的第三产业。

有人质疑: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钱从哪里来?我看是很不难的,把公共权力约束起来就是了。别的不说,把防止腐败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立起来,把吃喝玩乐的公款消费限制起来,把依靠行政垄断的行业利润上缴出来,把大盖楼堂馆所的政府开支压缩下来,把追求GDP而重复建设的项目减少下来,你看有钱没有钱?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改革的推进,分配不公就会大大减少,收入差距就会大大缩小,基尼系数就会大大降低,人们对社会不公的“体感温度”就会降到适宜程度。问题只在于,“高谈阔论”要尽快化为“实际行动”,如果连一个财产公示问题都“前怕狼,后怕虎”,甚至连非常简单的公车消费问题都解决不了,还奢谈什么“调整分配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说到最后,我还要讲一句我们有些在座者不太喜欢听的话。讲起来,我们都是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有的还是高级别的官员、学者,可以说是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者,刚才大家对“分配不公”的发言是义愤填膺、言辞激烈,但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从自己做起呢?我就不相信,我们现在那些已成官员的学者自己买不起车,老百姓上班坐自己出钱买的车,你为什么不可以呢?还有我们有些与权力接近的学者,你已经有几套住房了,为什么还要上级批地给你们单位盖廉价房呢?就说今天,我们马上就要散会去集体就餐了,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自掏腰包呢?

 

2010529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