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不过是一转身的功夫,对于生命长度、广度和深度的思索就以一种震撼的凝重呈现在我们面前。
前一刻,我们还醉生梦死。作为青年人、从年轻走向中年的人,我们有幸不曾经历过战争、动荡、运动;至于天灾,无论时空都显得遥远而模糊。在安逸的环境中,我们歌舞升平。但是,那一刻的地动山摇,彻底震醒了我们麻醉的灵魂。
转眼即是一年。朋友让我写一篇关于纪念的文章。纪念,为了不要忘却。不要忘却什么呢?
那些逝者?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那些幸存者?谁能真的填平地震所裂开的心灵沟壑。
军人、医生、志愿者、所有华夏儿女?我们已然前行。
我们所不该忘的仅仅是对坚韧的生命的赞歌吗?
我们所不该忘的仅仅是一个民族危难关头所表现出来的团结、坚强、互助的宝贵品质?
我们唱赞歌的同时,是否忘了什么?
在媒体的镜头没有捕捉到的画面中,有一张照片,一年来紧紧抓着我的目光、我的心,我的灵魂。这一年,当我想到那张照片,灵魂总是一种被抽空的痛感。
那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照片,拍摄者没有运用任何摄影技巧,纯粹冷静的记录:一个女人坐在一小堆废墟前。女人背对着镜头,身后是水泥、细小的钢筋……凌乱地堆成的不起眼的一堆。画面主次并不明晰,这张照片开始并没有引起我任何感觉。这时,拍摄者说:这座居民楼,倒塌后就剩下这些了。她的亲人全被埋在里面了,她已坐在那里3天了,不吃不喝。
那一刻,泪水不听召唤夺眶而出。而这张照片所传达另外的信息却更令人齿寒:照片中那些细小的钢筋并不能支持整座建筑。
原来如此……!
人生而自由平等,造物主赋予了人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地震作为天灾,人类无法向其去询问公道。但是生存权、追求幸福的权利仅仅是在天灾中被剥夺吗?512地震所暴露的各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不正是某些人利益熏心,亵渎了他人的生存权利为自己的利益做得交换吗?
说到这儿,又让人想起了三鹿奶粉事件那些无辜婴儿,想起了各种各样的消费品、卫生安全事件?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我们却总是在事件出来之后才去反思才去追究呢?
在一个物质的世界,我们太习惯以投机的心态把个人的利益凌驾于他人的健康、安全之上。我们牢记祖先的功成名就、封妻荫子的思想并乐此不疲。却偏偏忘了道祖先还说防患于未然;就偏忘记了祖先所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直白一些,我们不缺钱了,但是我们缺德、更缺责任心、大爱之心。
我们不要只追究政府为我们做了些什么,虽然作为公民,我们要行使监督和批评政府的职能,但作为一个独立和自主的公民,更要思考的是,我们自己能够做什么,我们这个社会能够做什么,我们对这个社会有着什么样不可推写的责任与使命,我们如何从自身做起尊重每个鲜活的生命生存的权利,尊重人类追求幸福的权利。惟其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强健升华中华民族的品格,也才能真的有资格托起古老民族复兴的翅膀。
惟其如此,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才是对他们的牺牲最好的补偿。
惟其如此,纪念才具有它真正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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