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两极分化趋势明显,严重挫伤了社会公平,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也早已被政府高层提上议事日程,之所以一直难以推开、难有突破,关键在于这项改革必将直接触及政府官员的切身利益,需要政府拿出向自身利益开刀的勇气。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和企业分配比率不断上升,政府由1996年16.5%上升至2007年的19.5%,企业由1996年的16.0%上升至2007年的22.6%;而居民分配比率则呈下降趋势,由1996年的67.5%下降至2007年的57.9%。这一走势直接演变成我国收入分配上的“金字塔”格局:处于塔顶的是政府公务员,中间的是国企员工,最底层的就是广大普通劳动者。
由于政策、资源、市场等方面的优势,造成国有垄断企业员工工资、福利收入与其他行业劳动者之间的巨大落差,这也是让社会大众感觉最直接、最明显的社会不公,因而,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生最近表示年内将动垄断工资,无疑给大家带来了更多期待。不过,先动垄断企业而不是先动政府,效果恐怕要打一个不小的折扣,甚至很难有效推进。
目前国有垄断企业的工资大多比照政府机关的级别,而经营主体的垄断性和利润上交的有限性,又使得国企往往有用不完的钱,诚如此前有国企员工曝出内幕,企业不愁没钱发福利,就愁找不到名目。因此,即使政府出台政策调控国企收入分配,与政府官员的攀比心理和充裕的支出来源,难免会使国企产生巧立名目、变相福利的冲动,极有可能陷于明改实不改的尴尬。
只有政府敢于拿出姿态、勇气,身体力行做出表率,真正从让利于民、藏富于民、造福于民的高度出发,将基于政府公权而形成的高工资、高福利、高享受压下来,大力削减“三公”消费开支,才能说服国企将基于垄断形成的高收入分配降下来,也才能有底气监管国企的分配。最近深圳推行的公务员工资改革试点,最低级别的工资高于社会平均数的一倍以上,可见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
因而,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啻是执政者基于执政为民理念而进行的一场自我革命,需要政府官员克服等级观念、权贵意识、特权思想,切实按照“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着力体现平等、公平,努力消除因制度而造成的不合理、不公正,甘于、善于、乐于创造条件,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享受到更多实惠。能否做到这一点,不仅事关社会的稳定、和谐,而且也事关执政基础的巩固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