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讲了第一个“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故事,今天讲第二个,这个是关于时下比较热门的汽车网站讨论版的版主。故事是这样的,某汽车类网站的下属版块的一个版主购入了一辆二手高端车,这车的车龄超过6年,但在做版主期间,他发现坛子里有网友买了该品牌的新车会出现机油消耗高的问题,而他的那辆车虽然不是同车型,但也让他感觉有机油消耗高的问题。据此,他认为该品牌应该召回!
为了能够达到这样的目标,该版主组织QQ群征集群众力量,然后在论坛中不断发表未经核实的该品牌负面消息。对此,该品牌当然会通过公关途径来寻求解决。但考虑到这是一个版主,该品牌又不好通过法律途径,只好先谈判,该版主在自己的群内声称如果该品牌早点就范,其实他也不想折腾,但该品牌就是不从——所谓不从就是不能给他这辆出了质保期N年的二手车以新车质保待遇,因为他希望厂商能把他的二手车高端车当新车对待,哪里坏就索赔哪里。
但厂商可能低估了版主的威力,这个版主比媒体的主编还难对付,第一,新闻出版署管不了他们,第二,他们可以不用像传统媒体那样承担责任,大不了一删了之,第三,他们可以自己不必对发表的东西负责,可以转嫁于网友。正因为如此,厂商的网络公关公司开始认真对待版主,比如试车的时候会优先组织版主试车,发新闻稿也把他们当媒体对待,反而是受新闻出版署管的传统媒体甚至互联网门户网站都比较好对付,毕竟,他们不能玩玄的。
故事说到,其实也还是进行时,该品牌也不会就此示弱,他们有很多途径掌握该版主疑似敲诈的证据,然后等着该版主真的坐不住的时候晓以利害。这只是个个案,但考虑到中国有如此之多的版主,厂商如果把大量的资源花费在这种特别顾客上,恐怕这生意是没法做了。还好,多数版主都是有职业道德的,不至于要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强迫厂商答应自己的非分要求,但从这个角度你不难发现,在现有的互联网管理方式下,厂商面对版主,还真缺乏维权的途径——除非它最终搞定该网站,解聘这个很特别的版主,否则只能继续危机公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