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克亮
2010年初,好莱坞大片《阿凡达》以约25亿美元的傲人成绩超越《泰坦尼克号》,成为新的全球“票房之王”。它也以12.5亿元人民币的骄人佳绩无可争议地成为中国“票房之王”。
我想,《阿凡达》之所以成为全球影坛新“王者”,是因为它暗合了人类心灵共同的悲欢、挑动了全球人类共通的心弦,把一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常识用生动可感的故事情节呈现在了人们面前,这便是——世代栖息的家园是绝不容野蛮侵犯和劫掠的,正义是不可战胜的。
事实上,现实中的此类故事结局往往并非如此,但人们需要一个精神上的虚幻的胜利,因为,对这种胜利的预期是激励人类生生不息的不竭动力。
有观众说,《阿凡达》之所以热映中国,是因为中国观众从中看到了好莱坞版的熟悉的中国故事。的确,这些被名之曰现实版《阿凡达》的拆迁悲剧,曾经在中国频频上演。请容许我在此罗列一下这些知名的中国“阿凡达”们:成都“自焚拆迁户”唐福珍;上海虹桥居民潘蓉;青岛“自焚拆迁户”张霞;重庆奉节六旬老人陈茂国;贵州13名熟睡中遭遇暴力拆迁的住户;赤峰“自焚拆迁户”王娜;本溪被强拆户张剑……
在层出不穷的以命相搏、抵抗强拆的中国版《阿凡达》中,以唐福珍自焚致死事件为导火索,北京大学五学者愤而“上书”鼓与呼。多年的积怨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推至“民意审判台”,社会各界期冀终结现行拆迁制度,犹如2003年终结因“孙志刚之死”而臭名昭著的收容遣送制度一样。
国务院法制办顺应民意,于2010年1月29日将新研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条例》)草案置于官方网站,公开征求公民意见。至2月12日,总计13437人次提交了修改意见或建议。这一数字创下迄今为止国务院行政立法征求公众意见参与人数之最。
《征收条例》较之此前的《拆迁条例》当然有巨大的进步,但尚存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正值两会召开,冀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能热议此《征收条例》,汲取业内专家和网民的合理意见,积极就此话题建言献策,提交建议或议案,以俾此《条例》臻于完善,庶几不负国人热望。本来,按《立法法》之规定,像涉及财产权征收这类重大的行为和事项,理应由代表全体国民意志的基本法律来规制,而不应由低位阶的行政法规去规制。代表委员在两会中深度关切并研判此法,俾其最大限度地代表民意,正是职责所系、使命所在。
综合网民和专家的意见,笔者认为,《征收条例》草案至少需要在三个方面再予修缮:一是逐步打破地权的国家垄断;二是明晰无误地界定“公共利益”; 三是恪守程序正义,从字里行间明确体现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各种救济渠道。
限于篇幅,笔者在此只就最为核心的第一个方面胪陈一点浅陋之见。
众所周知,包括地权在内的财产权是人的天赋权利,而不是动物的天赋权利。文明社会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在“你的”(财产、权利、自由等)与“我的”(财产、权利、自由等)之间有一道明确的、由法律和习俗所规定的界限。取消了这条界限,在很大程度上就等于取消了人类文明自身。“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这显然不是文明的正义逻辑,而是野蛮的强盗逻辑。没有财产权,抢劫与掠夺就是英雄的壮举。所以,财产权是丛林规则与文明法则的分水岭。只有从法理和法律上打破国家对地权的垄断,使公民个体能够获得法律明确赋予的包括地权在内的财产权,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权益,杜绝野蛮拆迁现象。
正如贺卫方教授在评论唐福珍悲剧时所点明的:“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纠纷不止的深层根源在于地权的国家垄断。因为垄断,则占有与使用者之交涉能力必然孱弱,补偿标准之确定也缺乏市场化凭据。”
行笔至此,笔者不由想起电影《天下无贼》中,傻根在火车上对女贼说:“俺村在大山里,村里人上山看见一堆牛粪,没带筐,就用石片画个圈儿,过几天再去,那牛粪还原样不动地搁在那儿,旁人见牛粪边上画了记号,就知道这牛粪有主儿了。”
无主的东西谁先占着就是谁的,后来者不许再抢——这虽然是最原始的,但也是只有人这种文明动物才会恪守并践行的一种财富占有规则和方式。画在牛粪边上的那个“记号”,就是区别于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的一种文明法则。正是这些“记号”,导引人类超越其他动物,升华为万物之灵长、宇宙之精华。
(载3月5日《中国经济时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