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教师回应:两会代表“会诊”择校问题
2010年3月9日新华网报道《教改能否遏制“择校热”: 代表“会诊”择校问题》。文中已经显示出代表们对正在制订中的《规划纲要》在遏制“择校热”方面信心不足,喜忧参半;因为这实在也是困扰教育界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了。
两会代表们会诊“择校热”问题,一些代表认为根源在于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而笔者从教几十年,斗胆说一句:此话只说对了问题的一半,甚至一半还不到——因为“择校热”是一系列因素造成的,而非单一因素,是中国“教育病”多重病因使然。。(遗憾的是,正在制订中的《规划纲要》对于解决“择校热”问题采取的措施,归纳起来主要也就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人、财、物),将优质高中的录取指标切块分配到初中”)遏制“择校热”必须综合治理。所以,这里想从“择校”的合理性和如何遏制“择校热”两方面做点分析。
一、“择校”现象只可能缓解,而不可能消除
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应当的,尤其是义务教育乃至高中教育;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应当是公平的,这也是必须努力保障的,它显示社会的公正。但是,世界上大约没有绝对的纯而又纯的事物。所谓“均衡”和“公平”只能是相对的,不可能是绝对的。“择校”是贯穿着过去、现在、将来的不可能消除的现象,但程度可以有所不同。所以,缓解“择校热”是必须的和可能的,消除择校现象则是不可能的。其理由有二:
1、事物的客观差异性和我们这个世界的丰富多样性决定了各学校的办学水平永远不可能绝对均衡一致。陶行知说过:要评价一所学校先要评价它的校长。这就说明了校长在办学中的重要地位,甚至是一种灵魂地位。而校长的水平、能力、个性也绝不可能是统一生产出来的“标准件”,这也是决定学校间会存在差异的重要因素。国家在基础教育中努力贯彻教育公平和均衡化发展的原则,这只能是通过各种措施相对缩小学校间的差距,而差异则是永远存在的。
2、选择优质的,远离劣质的,是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使然。那么为孩子挑选一所自己认为比较信赖的学校,这也是必然的和无可厚非的。即使是文革前,这种情况也还是存在的,只是程度远远不可与今天相比,没有形成社会问题。“重点中学”文革前就有了,很多同学都想考,但那时仅仅是觉得学校好,能进这样的学校证明自己也是不错的,有一种光荣感——而且并不要多交一分钱。那时的“择校”与钱、权无关,仅仅是凭考试成绩而已,成绩够上了所报考的认为比较好的学校,你就可以被录取。
所以,均衡教育资源是相对的,是一直应当努力去做的。“择校”作为社会现象,如同去商场买东西总要选择好一些的一样,是必然的。——但是,当“择校”变“热”了,而且带来许多社会问题,那就需要坚决地设法缓解它,缓解到尽可能的程度。因为现在的“择校”已经与金钱、权利这些不正之风乃至腐败挂钩了,而且助推了应试教育的泛滥。但要缓解“择校热”,仅仅靠均衡教育资源是不够的。
二、曾经并不热的“择校”常态为何变“热”了?
以往的“择校”常态 解放后至文革(文革中当另作别论),有一些家长和学生就有“择校”愿望和行为——其实应称为想考上一所好的学校,但并没有成为社会普遍现象而酿成社会问题。在很多家庭,孩子能考上什么学校就读什么学校。因为那时候社会在招工用人乃至干部任用方面没有以大学文凭为“入场券”,而且知识分子是被冠以“资产阶级”帽子的,是“被改造”的对象(当然,动辄以“政审”、“家庭出身”等血统观念剥夺一些人工作、读书的权利也是极不公平的、错误的).所以,社会用人机制导致“择校”、上大学不可能如当今这样“热”。
当今扭曲的人才观和社会用人机制导致“择校热” 粉碎四人帮,矫枉过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学历崇拜、用人唯学历的人才观和用人机制导致人们发疯似的追逐一纸文凭,以求获得社会人才市场、干部任用机会的“准入证”,而将能力、创新不放在考虑范围内。——要获得大本乃至硕士以上文凭就得上大学乃至好的大学,要上大学乃至好的大学就要上那些升学率高的初中、高中,这使得“应试教育”泛滥成灾,顽固占领学校、浸染社会——一直影响到学前教育,叫做“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利益驱动各方,教育异化,加剧“择校热” 乱收费、高收费加剧了“择校热”中的不正之风,污染社会风气,带来新的腐败。一些所谓“重点学校”、“示范高中”的校长涉嫌贪污受贿而锒铛入狱就是例子。而一些被称为所谓“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为了使自己在“择校热”中成为更吃香的“香饽饽”——即保持和不断抬高身价以获得更好的高收费的资格,同时迎合某些地方政府要求高考升学率教育政绩的喜好,于是大搞应试教育,视学生的身心健康于不顾,任意延长教学时间,剥夺学生节假日休息的权利,恶性循环,将学校——尤其是毕业班办成应试的“魔鬼集中营”,经常酿成摧残学生以致闹出人命来的教育惨剧;但家长迫于无奈,为了孩子未来的那张文凭,在既不情愿中倾囊送孩子“择校”。
当今择校并非择“校”,而是择…… 崇拜学历的社会人才观和用人机制(没有大学学历的除了从事简单劳动几乎与较好工作机会无缘),大学大跃进式的盲目“扩招”,导致教育异化为获取高学历、高俸禄乃至给各方带来更多实际利益的“敲门砖”,给教育带来深重灾难。在本文开始提到的那篇新华网报道中,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指出,目前,择校的核心问题还不是办学条件,而是教师资源,在当前的录取制度下,家长择的是老师,因此教师队伍培养建设非常重要。如果优秀的老师足够多,绝大部分学校教师力量足够强大,也就不会有那么大的择校压力。——其实,笔者认为此说并未切中要害,“择校”择的是老师吗?我看不是,“择校”主要择的是“升学率”。难道不是这样吗?还是在那篇报道中,一位家长说得直白:“谁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到最好的教育资源,当下就业压力和社会竞争的形势这么严峻,不愿也不能让孩子在起跑线上落后。”——在这话背后就是一整套逻辑严密的推理和扭曲的社会现实:“好”学校→高升学率→好文凭→好工作好薪酬(包括地位);这样,在所谓“社会竞争”中就成功了。这才是择校的本质,与选择何种教育基本无关。我们可以假设:一所学校即使硬件简陋,只要升学率高,老师押题准或训练应试有“绝活儿”,它照样能成为趋之若鹜的择校的对象——可这与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还有多少关系吗?
所以,社会人才观和用人机制制约教育的价值取向,制约教育的良性发展,这是系统论给我们揭示的客观规律。在社会人才观和用人机制的制约下,一些地方政府扎扎实实地搞应试教育以获取各方利益,大哄大嗡地搞素质教育来应付场面需要和上级检查。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政府才舍得给一些所谓“师范高中”锦上添花式的高投入,允许他们优先攫取优质生源,人为造成教育不公;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择校热”才长盛不衰。
三、不走综合治理之路,“择校热”始终不可能缓解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任何一种单项措施都不可能治理“择校热”。因为“择校热”本身就是多重因素造成的。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出,要治理“择校热”短期奏效也不大可能,得有个两三年才行吧。但我们只要找准了路子,教育改革就不会周而复始地在怪圈里打转转,就可以突出重围,走向相对理想目标的。
简言之,综合治理的“路线图”应当如下:
① 大力宣传正确的人才观和用人理念,促进社会人才观和用人理念的转变。(《规划纲要》对此有所涉及,但只是泛泛而谈)
② 改革用人机制,扭转用人唯学历的倾向——录用人才以能力、相关经验、创新意识的实际考查考核为主,同等情况下高学历者优先——亦即能力第一,学历第二。(《规划纲要》对此有所阐述,但缺乏措施以及与社会、政府联动的设想)
③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鼓励就读中职和高职,国家给予学费优惠或补贴,鼓励企业公司到职校优先招聘录用。(《规划纲要》对此有明确考虑,但似乎欠力度)
④ 大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增加对薄弱学校补课性质的人财物的投入,同时废除任何“示范学校”在教育投入、招生等方面的特权。对“示范学校”违规办学尤其是任意延长教学时间和剥夺学生节假日休息权利的行为,大力宣扬升学率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坚决予以摘牌。只有大家公认的规范办学、实施素质教育有成效的学校,才可授以“示范学校”“示范高中”称号,并推广其经验。使“示范学校”成为真正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而不是应试教育的“示范特区”。(《规划纲要》对此基本未有考虑,而将此类学校称为“优质教育资源”)
⑤ 在上述各项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在高中尚未普及之时,高中招生应实行初中毕业统一考试,以学生志愿为准,凡录取“示范高中”的学生,无须多交任何费用——实现收费公平。而初中,在完成义务教育计划(免试入学)尚有余额(而不是有意办择校班)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过公平考试的方式接受强烈要求的“择校生”,但不可多收取任何费用。使得择校彻底与经济利益脱钩。同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得给某些初中、小学的热门学校有意留有择校的过多学额空间。(《规划纲要》未考虑到“常态择校”现象长期存在的必然性,因此没有考虑应对措施)
⑥ 不论初中、高中,对于任何违规收费,均应依据党纪国法、行政纪律给以严厉制裁,并退还家长——而不是交给财政,对于多收的费用,理应退还;对于违规收费如果财政没收,甚至给学校的拨款挂钩,这无异于变相默许与鼓励收择校费。(《规划纲要》对此毫未提及,但此点恰恰是非常关键的)
如此经过几年的努力,随着社会人才观和用人机制的转变,学历不再成为唯一的人才市场“准入证”,随着教育均衡化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实现,随着乱收费和高收费基本绝迹,“择校热”将有所缓解,整个教育将逐步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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