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权的逻辑》:一本好书


   地权的逻辑》:一本好书

                             宋 圭 武

    贺雪峰教授专著《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是一本严肃认真的好书,该书对中国农村发展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观点,对深化我们对农村问题的认识有重要启发作用。

    中国农民本质是善分不善合的,原因是中国人文结构中缺乏诚信这样一个合作的粘合剂。因为诚信本质就是遵守承诺,有承诺就有契约精神,有契约精神就合作成本小,就容易合作。由于没有诚信,所以,客观也就增大了合作的成本。

    由于缺乏合作精神,所以,农民也就缺乏公共意识,所以,在中国农村,主张土地私有化就会面临一个合作的困境。因为土地私有化虽然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利,但由于农民天然缺乏公共意识,这就客观增大了公共产品的提供成本,同时,也就客观导致农民缺乏获取长期或更大收益的基础。

    但存在的另外一个问题是,虽然农民缺乏公共意识,也就是缺乏集体行动的积极性,但农村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如何保证政府或组织负责人也具有良好的公共意识,也是一个问题。因为不管是农民,还是组织的负责人,都脱离不了中国文化的熏陶。所以,在中国,由于总体性的缺乏诚信,缺乏公共精神,这就必然导致土地私有化有问题,土地公有制也有问题。

    任何制度的有效性,最终取决于执行制度的主体的有效性土地制度也是如此有公共精神的人,不管是土地公有,还是土地私有,都可能导致土地利用的效率化;若缺乏公共精神,不管是土地私有,还是土地公有,客观都缺乏导向土地利用效率的内在机理。

    贺雪峰教授在书中提出的一些观点,包括对土地私有化问题的一些观点,我也是赞成的,其中的一些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我本人以前的观点是更多倾向于给农民完整的土地所有权,而贺教授对土地私有化提出了质疑。这里贺教授主要是从农村公共产品提供等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这是对的,而我主要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的。我的理由是目前土地问题已不是农民问题的主要问题,农民问题更多是一个技术和资金问题,国家可以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化解来自土地的压力。但贺教授的观点也给了我许多启发,所以,我觉得可能提中国农村土地渐进私有化更为合适,这里前提条件有两个:一个是农民公共意识的增强;一个是经济的客观需要。

    从长期看,中国农村的发展最终需要合作,其中土地制度的选择笔者认为也要以合作为前提进行。否则,单纯提土地私有,还是公有,都不符合要素配置要有效率这个基本要求。而且这个效率应是长期的,整体的,而不是局部的和短期的。

                  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宋圭武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