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上黄山”是惯例,而按照国际上救援的原则,只要可能危及到救援者本身的生命安全,救援可以停下等待时机。12月12日,18名复旦学生被困黄山未开发区域,三次报警未能引起重视,其中一人遂短信求助其上海“有影响力”的二姨夫,上海、安徽两地政府高度重视,命令层层下达,“不计代价救援”行动迅速展开,警察“夜上黄山”搜救,一名民警不幸遇难。(《成都商报》12月22日)
警察张宁海冒险救人不幸遇险是不是值得?复旦学生一度表现出来的漠然是不是应该谴责?连日来,围绕“黄山门”事件是是非非,公众及媒体议论纷纷。而眼下,成都商报记者披露的政府干预救援、警察仓促出动的新闻,更是让人们感受到一种彻骨凉意:三次正常报警均告“失败”,一条短信居然解决问题;而正常救援一旦遭遇强力干涉,则必然出现某种程度的畸变、扭曲,其极致就是救援者的生命安全在“不计代价”口号中被无情忽略。
对于“不计代价”这样的表达方式,很多人都并不陌生。类似的说法还有“不惜一切代价”、“敢于牺牲”等等。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慷慨激昂、气壮山河的大言、豪语,相关责任人以这样豪壮决绝却又不乏夸张的方式,表达某种承诺、打包票的意思。但是,透过这一特定语体的表达,我们更能感受到其间潜藏的生命价值的不平等:当那个被忽略不计的代价,就是救援者的生命时,还能够这样理直气壮吗?
厘清这一层关系显然让人十分为难。传统道德向来是救人至上,别人大难临头,自当伸出援手;而现代职业伦理也决定了,警察当然应该在民众遇到危难时挺身而出,绝无讨价还价的道理。也因此,讨论救援者与被救援者生命价值的畸重畸轻,确实很容易招致来自传统道德与职业伦理的双重批评。然而,这样的讨论之每每能够发生,表明其对社会公众的困惑并没有消失,也意味着社会公众对于平等的生命权的认识越来越深刻。
具体到“黄山门”事件就是,18名被困复旦学生需要救援,而这种救援似乎应该建立在同样尊重救援者生命权利的前提下。从这个意义去审视那些层层传达下来的“不计代价”命令,或可约略见出其不合宜的地方。一方面,在一腔“血气之勇”之外,还应该讲究科学施救。政府及官员的高度重视可以使人不敢漠视被困者生命安全,可以使人克服懈怠心理,可以使人在压力下产生智慧,但同时也应避免出现政府力量凌驾于救援原则之上的情形。
另一方面,过度强调“不计代价”,或可表现出对被困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甚至还可视为对此前有关方面错失大学生3次报警的一种追偿。只是,对一方的“不计代价”必然造成对另一方生命权利的潜在威胁。政府高压下强力推动的雨夜进山搜救,表面看上去是一种间不容发的情急之举,实质上,暴露了某些地方官员习以为常的对生命权利平等、生命价值均衡的忽视。这种差等意识的根深蒂固,正是现代政府、现代社会,乃至现代公民养成的最大障碍。
我无意过多指责那些获救大学生们后来的冷静乃至冷漠表现,与此相比,我更愿意讨论政府乃至官员在这一事件中的表现。无关褒贬,只求是非。因为,某种程度上讲,警察张宁海就是一份在各级政府各级官员层层加压下被忽略了的生命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