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问题和产权问题同步解决为时尚早


                   居住问题和产权问题同步解决为时尚早

                              张克禹

     为了民愿对房地产市场采取了数次调控,房地产市场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就是这样依然不能解决相当部分人的居住问题,这是一个回避不了的现实。就拿北京来说,房价上半年达到三四万元一平米,就是政策再调控,能够降到某些人说的百分分之五十,一套房子还是要一百多万,这对于一个普通百姓来说要顺顺当当的拿出一百多万,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还是那句话解决居住问题必须是多管齐下,能够买房的就让他们去买房,让他们自由的进行市场搏击,市场可以为了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出现超大户型的高端商品房,中端商品房,小户型的商品房,包括那些三四十平米一套的小户型,就连最低端的商品房都买不起的就只有政府部门提供保障型住房。对于保障住房可以是半产权的,可以是没有任何产权的。如果我们只是为了解决这一部分穷人的居住问题,实行半产权、或是无产权的方式完全行得通。却有人提出要居住问题和产权问题同步解决,这当然就只有由所有的纳税人买单,有人不承认只是偷换概念说是公共财政买单,那么请问公共财政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国人对于房子的情结可以理解,但是要考虑他的公平性,不管政府的公共财政能否承担。要知道我们的社会公共财政这块蛋糕并不能也没有服务到每一个国民身上,存在着很大的厚此薄彼问题。甚至还有严重的歧视性,分享公共财政的多少和能否分享完全由一个户口问题来决定,甚至还有其地域性的问题来决定分享公共利益的多寡。城市现有的穷人居住问题完全可以给他们提供半产权房,提供没有产权的租住房,为何不可?

    如果将城市穷人的居住问题和产权问题同步解决,不但给公共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同时还会养出更多的城市懒汉!大家都把眼光用来期待政府为自己解决所有问题,居住、吃饭、看病甚至包括一些奢望。据我所知就有很多的城市居民年纪轻轻的就什么都不作,整天游手好闲,也许会说工作难找,要知道那些离乡背井的农民工他们在城市里受到很大的歧视、没有任何一个组织维护他们的利益、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措施都能够生存,作为城市居民他们就为何不能?

   要知道既然是公共财政在解决城市居民中穷人的居住问题时既要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同时还应当体现劳动才能创造财富的原则,这样的社会才能够参与激烈的世界竞争,否则这些被创造出来的城市懒汉将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