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汉明
国土资源部19日晚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房地产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
其中规定,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按国土资源部规定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这次通知,除了这一条,看似有一些效果:“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其他条款,大多只是程序性的,或者是对以前规定的重申,了无新意。
至于出现地王要上报备案,也只是程序性的一个规定。即使出了地王,也是市场决定的价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国土部你有权力推翻,强行干涉?即使出了地王,你又能怎么样,让人家把钱给退回去?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恨不得多出几个地王,每天出地王。钱多不咬手,这些钱,可以搞城市建设,可以做公共事业,还可以乘机往荷包里装几个。
国土部要求报备,报备的手续很简单,但报备了又能怎么样呢?地王一出来,新闻媒体铺天盖地已经报道了,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这时,国土部不知该怎样力转乾坤,将地王灭杀?恐怕是不可能吧?恐怕忒把自己想得有面子了吧?如果能这样,以前出台诸多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就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因此,这个通知,又不会产生什么效果,注定只是秀一场,秀给百姓看,秀给中央政府看。但既然这样,出台这个通知,不如不出台,以免再次打自己的耳光。
国土部本意是想降房价,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其用意还是赞一个,但一定要打到七寸上,不然,徒留笑柄,难免尴尬。不过,人家尴尬过多次,多一次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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