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们的预期没有两样,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12月19日,陈晓首次股东大会的结果进行了表态。而对于邹晓春的具体职务安排,陈晓表示“静待公司公告”。
陈晓对业界关注的“是否会修改国美5年战略规划”也作出了回应,“5年战略规划不是要修改,而是要完善”,“未来的重点当然是要把国美的经营做好”。在国美此前公布的5年战略规划中,国美到2014年要实现有效门店数将达到2000家,销售规模1800亿元,年度增长率在15%左右。
在12月17日的股东大会上,三项议案均以高票通过,国美公告显示,国美此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率为67.73%,包括大股东、贝恩投资以及摩根大通等大机构已经提前完成了投票。此前,在“9·28”事件中发布重要评论文章的香港独立股评人David Webb此前亦建议国美股东投票支持三项决议案。他称,这是双方“停战的成果”。
但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陈晓口中所想要的结果,却是陈晓心中无可奈何的结果。
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管理层在声明中表示:“代表大股东的董事加入董事会,令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能够充分地在董事会层面建设性地讨论并在决策上达成一致。接下来我们将为国美和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打造一家更强及更具盈利能力的公司”。以邹晓春名义发表的创始股东表示“尽可能地本着不分拆母集团的方向来解决业已存在的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后,邹晓春称“相信良好的公司治理绝对不是排挤大股东在董事会的合理席位和权力”,他与黄燕虹的加入“是董事会的部分成员在逐步回归理智选择的结果,也是推动国美今后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的重要一步”。
12月9日,在清华大学“陈晓总裁与清华EMBA交流会”上,中国经营报记者见到陈晓本人谈及这个话题时,他做出了如下回应:“对我个人来讲,是否继续待在国美这个岗位上意义不再重大。等到国美公司治理完善的时候,我肯定会有一天选择离开国美,但是这个时间绝对不是现在,否则我和我的团队所做的努力都白费了。”
原国美电器决策委员会发展战略研究室主任胡刚评判认为:“现在当事双方出于利益高度一致化而理性达成妥协,有两种可能,一是双方未对陈晓的去留达成一致,暂时求同存异;二是已达成陈晓逐步退出的共识”,相比较而言,胡刚认为前一种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但邹晓春对陈晓是否构成威胁,仍有待观察。从此前表现看,邹晓春还不足以掌舵国美。在《国美之战》序言中,笔者提出国美的未来必须告别“CEO”崇拜,而当走向团队式领导。
该是重新思考“精英式首席执行官”模式的时候了。国美完全可以打破欧美企业近百年推崇备至的“精英式首席执行官”制,构建“团队式首席执行官”模式,创新一个连贯的首席执行官接班人计划,在企业内部采用高管轮流担任首席执行官的方式,使董事会控制首席执行官,而不是由首席执行官控制董事会,智慧性解答“国美式命题”。(《国美之战》序言《中国企业的觉醒》)
如此,陈晓的去留就不会成为不断讨论的话题。
国美“三方和谈”大事记:
9月28日,黄要求撤销董事会增发授权的议案获通过,但要求邹晓春、黄燕虹进入董事会、撤销陈晓、孙一丁职务的议案未能通过。此后,三方会谈拉开帷幕。
9月28日-10月28日,会谈胶着进行中。矛盾焦点是“陈晓去留”以及“董事会加人还是换人”。黄光裕方面坚持陈晓离开,并希望不改变董事会11人结构基础上,要求邹晓春和黄燕虹获准进入董事会。
10月28日矛盾激化。黄光裕方面称“谈判没有任何实质进展”,并称已做好了未上市部分门店分拆的准备。
11月10日晚,国美发布公告,称双方已达成谅解,将在不久后的特别股东大会上,对邹晓春和黄燕虹进入董事会、并分别担任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一事进行表决。
11月11日,黄光裕方面回应,称如果获得在董事会的适当代表席位,将无意现在终止国美电器集团任何上市与非上市部分之间的内部协议。
11月16日,国美公布特别股东大会时间为12月17日,号召股东对议案投赞成票。
12月17日,特别股东大会如约进行。会议通过国美董事会提交的提议及委任两名由国美控股股东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提名的董事和增加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
12月17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表决议案:
1. 增加许可的董事最高人数,从11人增加至13人;
2. 委任邹晓春先生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并即时生效;
3. 委任黄燕虹女士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并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