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几个问题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远景目标是什么?中央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这一体制的核心,就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服务型政府的核心理念是树立“人民权力观”

  施政理念表明政府的基本主张,也决定着政府改革和建设的方向。改革开放以来,有关政府改革的理念层出不穷,如“精简、统一、效能”、“为民、务实、高效”、“科学、民主、法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限、责任、诚信”等。这些理念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体现着政府的基本价值取向,既是实践的产物,又被用来指导实践,说明我们对政府改革方向和重点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

  在推进政府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我们也注意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与西方国家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但人类文明的历史是人类共同创造的,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创造了许多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天赋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这些是人类的先哲们追求真理的共同思想结晶,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对于这些人类文明的共同优秀成果,我们党和政府一贯善于吸收借鉴。比如说,我们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些都说明,我们胸襟开阔、虚怀若谷,善于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来建设我们的国家,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当然,由于各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也各有特殊性,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不可能原封不动地照抄照搬西方,而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路子。

  中国特色的服务型政府,核心是围绕“人民权力观”来展开。如何看待国家权力、行政权力,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是政府改革和建设的“指南针”,也是核心的理念。我们常说,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的权力观就是人民权力观。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在许多著作中都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如马克思本人就提出“公仆论”。他认为,国家权力来自全体人民,人民把他们的一部分权力赋予一部分人行使,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追求全社会的公共利益。但进入阶级社会后,来自全体人民的权力逐渐与人民相脱离,最后“异化”为与人民相对抗、统治人民、压迫人民的力量。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就是要把来自人民的权力还给人民,社会主义制度是保障人民权力的制度。

  我们共产党人都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贯彻人民权力观。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须由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是我们对权力本质的认识,是共产党人政治思想的核心。我们的国家叫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人民政府,体现的就是人民权力观。只有牢固树立人民的权力观,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才会有正确的方向。判断一个政府好不好,关键要看其是否树立人民权力观,是否把人民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判断一个公务员好不好,关键要看他如何看待、如何使用手中的权力。人的能力可以不同,但必须有正确的权力观;否则,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能力大的人可能危害也大。我们通常说“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正是这个缘故。

  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特征

  这是一个目标性的问题,是任何国家政府改革和建设改革必须回答的核心问题。一般意义上讲,要与现代公民社会相适应,建设现代政府。现代政府不是封建专制下的“黑铁”政府,也不单是亚当·斯密观念中的“守夜人”,而是秉持“人本”与“服务”理念的政府。现代政府必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

  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一贯理念。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早已成为共产党人的信条。邓小平同志说,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应该以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政府施政的目标;并讲“管理就是服务”。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充分体现出“服务”这个治国理念:更好地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题中应有之义。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以人为本”,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与上述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人民政府性质决定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近些年来,我们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自身建设的实践中,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等目标。应该说,这些目标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本质上是高度统一的,服务型政府是政府建设的核心目标,具有统揽全局的意义,其他目标是从属性目标,体现了不同侧重,但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必须是严格依法行政的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政府、讲求效能的政府和廉洁奉公的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认识,对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新认识,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改善执政方式的新认识。

  从国际上看,18世纪末工业化初期,代表当时先进生产力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就提出了“民本”思想,西方国家就确立了政府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原则。经过200多年的不断演变和完善,发达国家政府服务社会的功能不断得到完善和发挥。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浪潮的冲击下,公共行政改革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都普遍卷入这一潮流。特别是90年代后,西方各国行政改革几乎都是围绕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展开的,都把塑造服务型政府作为政府改革的首要目标。他们在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质量、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等许多做法,很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民主责任、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要求,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以人为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政府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依法行政。法治是现代行政的基本手段、发展趋向和根本标志,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前提,因而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人治的结果是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法治的实质是秩序,政府既是秩序的建立者,更必须是秩序的遵守者。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原则。

  ——民主责任。这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特征。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前提。人民是行政权力的根源,政府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公民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国家治理,表达自己的愿望。责任,就是要对人民负责。权力意味着责任,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公正透明。公平、正义和平等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行政的价值取向。行政公共性的根本体现,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与民争利。政府必须保持“中立”,只能是“裁判员”,不能成为“运动员”,更不能成为特殊利益集团。透明是现代政府的形象,也是服务型政府必须选择的行为方式。服务型政府应当是“阳光政府”,根据公众的需要提供政务信息,落实公民的知情权,给人民群众以更多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必须高效行政、廉洁从政。高效,就是要求政府运转速度快,办事效率高,行政成本低,管理效益好。廉洁,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坚决消除腐败现象,做到用权为公、执政为民,决不能以权谋私、化公为私。

  三、转变政府职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

  政府职能反映了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根本任务和主要作用,是行政机构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政府职能定位问题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职能转变和调整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自1988年中央第一次提出“转变职能”要求以来,我国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已取得很大进展。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认识到,政府要集中精力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但也要看到,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过程,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例如,就政企关系、政资关系、政事关系、政社关系而言,我们现在强调的是“分开”,但这几对关系的属性本身并不相同,企业的所有制、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社会中介组织的隶属关系等有很大差异,具体怎样分开、分开的实现方式是什么,还需要深入探索。政府职能定位还涉及党政关系、党企关系(党委任命国企领导人)、党与人大关系等,这些问题都应通盘考虑。还有,如果说过去转变政府职能主要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话,那么,今后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考虑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政府职能调整的基本方向,是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本转变、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根本转变、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本转变”。要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加快形成定位准确、配置合理、关系顺畅、权责统一的政府职能体系。今后一个时期,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一要完善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为经济发展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让市场和政府这两只手都发挥作用,并协调配合。既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促进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充分流动;又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高经济运行的平稳性和总体质量。我们在应对这场国际金融危机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坚持扩大投资与扩大内需双管齐下,同时制定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引导市场有序竞争和产业健康发展。这些措施使我们赢得了主动,也积累了经济调节的经验。

  二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建立惠及全体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如果说发展经济是政府的天职,那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尚书·大禹谟》讲:“德惟善政,政在养民”,“不虐无告,不废困穷”。如果经济发展成果不能造福人民,不能让全体人民共享,那就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政府也妄称人民政府。政府必须加强在公共服务制度安排和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职责,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公平公正地面向全体人民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要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总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要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正确调节各阶层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要完善调节利益关系的社会政策,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社会成员贫富差距,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利益倾斜和社会援助。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切实加强社会治安,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特别要强调,财富分配和司法公正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保持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一旦有突出缺陷,整个社会必然要出大乱子。我们一定要重视解决好这两方面的问题。

注:本文作于2010年7月。